第199章 民可使由之 孔子治世思想的辩证思考(5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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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中。

在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时,村委会、居委会会组织村民、居民进行充分讨论,向他们解释制定公约的目的、内容与影响,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最终形成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公约。

这种民主参与的过程,不仅让民众“知之”

——了解公约的相关信息,还让民众“参与之”

——参与公约的制定,从而提高民众对公约的认同度与遵守意愿,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辩证启示:现代社会治理中的“由之”

与“知之”

虽然现代社会已经具备了“使民知之”

的基础条件与制度保障,但这并不意味着“民可使由之”

在现代社会完全失去了价值。

在复杂的社会治理中,“由之”

与“知之”

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使民由之”

依然是必要的;而“使民知之”

则是提升治理水平、实现社会进步的重要方向。

(一)特殊情境下的“使民由之”

:效率与安全的优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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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临紧急情况、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或复杂技术问题时,由于时间紧迫、信息不对称或专业知识门槛较高,“使民由之”

——让民众遵循统一的指令与规范行事,往往是保障效率与安全的必要选择。

例如,在生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时,时间就是生命,政府需要迅布疏散指令、救援方案等,要求民众严格按照指令行动。

在这种情况下,过多地向民众解释指令背后的复杂决策过程与专业依据,不仅会延误救援时机,还可能导致民众因信息过载而产生混乱,影响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时,“使民由之”

是保障民众生命安全、提高救援效率的最佳选择。

再如,在涉及核安全、航空安全、生物医药等高度专业的领域,政策制定与执行需要依赖专业的知识与技术,普通民众难以在短时间内理解其中的复杂原理。

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会组织专业的科研团队进行论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与安全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会要求相关企业、机构严格按照政策规范操作。

此时,“使民由之”

——让相关主体遵循专业的政策规范,是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

需要强调的是,特殊情境下的“使民由之”

,并非否定“使民知之”

,而是在效率与安全优先的前提下,对“知之”

的阶段性延迟。

在紧急情况缓解后或专业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依然需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民众解释相关指令与政策的依据、目标与影响,逐步实现“使民知之”

,获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

(二)常态治理中的“使民知之”

:提升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在常态的社会治理中,“使民知之”

是提升治理水平、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通过“使民知之”

,政府能够更好地了解民众的需求与诉求,提高政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民众能够更好地理解政策,提高对政策的认同度与遵守意愿,形成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1“使民知之”

提升政策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在常态治理中,政策的制定往往涉及民众的切身利益,如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民生领域。

如果政府在制定政策前不充分了解民众的需求与诉求,仅凭主观判断或少数人的意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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