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觚哉 名实之间的千年叩问(2 / 9)
“觚不觚”
的敏感,源于他对“名”
的重视。
在《论语?子路》中,他明确提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
在他看来,“名”
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正如觚的形制是礼制的体现,一旦“名实背离”
,整个文明体系都会崩塌。
他晚年删订《春秋》,通过“郑伯克段于鄢”
“天王狩于河阳”
等“微言大义”
,正是要“正名”
——让事物的名称与其本质相符,让社会秩序回归正轨。
汉代董仲舒曾解释:“《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
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
二、不觚之叹:乱世中的名实错位
春秋时期的“觚不觚”
,绝非孤立的器物变形,而是整个社会“名实错位”
的缩影。
《左传》记载的“季氏八佾舞于庭”
——按礼天子用八佾(六十四人),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季氏作为大夫却用八佾;“三家者以《雍》彻”
——《雍》是天子祭祀后撤祭器时唱的诗,孟孙、叔孙、季孙三家大夫祭祀时却擅自使用,这些与变形的觚如出一辙,都是在下者冒用在上者的礼制,导致“名”
与“实”
的割裂。
政治领域的“不觚”
最为刺眼。
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
本是霸主,却在葵丘之会(前651年)“欲封泰山,禅梁父”
,冒用天子祭祀之礼。
管仲以“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
皆受命然后得封禅”
苦苦劝阻,列举伏羲、神农等受命帝王的先例,才勉强阻止。
晋文公更在践土之盟(前632年)召周天子赴会,《春秋》为“正名”
,不得不书“天王狩于河阳”
——明明是诸侯召见天子,却硬说是天子狩猎,这种“为尊者讳”
恰恰暴露了“名实不符”
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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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国的官制变革同样体现“不觚”
。
西周的“卿、大夫、士”
等级分明,春秋时却出现“陪臣执国命”
的现象:鲁国的阳虎本是季孙氏家臣,公元前502年囚禁主人季桓子,执掌国政达三年;晋国的六卿(韩、赵、魏、智、范、中行)架空公室,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最终瓜分晋国。
这些家臣、大夫的官职(名)与其实际权力(实)完全背离,正如变形的觚——名为“觚”
,实则早已不是觚。
经济领域的“不觚”
体现在赋税制度。
西周的“井田制”
规定“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
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
,到春秋时,鲁国宣公十五年(前594年)“初税亩”
,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收税;齐国管仲“相地而衰征”
,按土地肥瘠收税,实质都是承认土地私有,却仍保留“井田”
之名,形成“名存实亡”
的局面。
《公羊传》批评“初税亩”
时所说“始履亩而税也。
何讥尔?讥始履亩而税也。
古者什一而藉,古者曷为什一而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
,正是对这种“不觚”
的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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