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求富与从心:夫子的取舍(4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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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乎鲁”,不贪恋封地之富。这种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的坚守,使其在贫富贵贱中保持人格完整,正如《论语?子罕》“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不被财富绑架意志。

孔子 “从吾所好” 的实践,超越物质局限,展现精神富足的强大力量。周游列国时 “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却仍 “讲诵弦歌不衰”(《史记?孔子世家》),用礼乐精神凝聚弟子;在卫国匡地被围困 “拘焉五日”,仍向弟子阐释 “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以文化自信化解危机。晚年返鲁后 “删《诗》《书》,定《礼》《乐》,序《周易》,作《春秋》”(《史记?孔子世家》),将 “所好” 转化为系统的文化工程:《春秋》“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史记?太史公自序》),以史明义;《周易》“韦编三绝”,探索宇宙人生之道。这种 “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的状态,证明精神追求能带来超越财富的满足感,正如《周易?系辞》“乐天知命,故不忧”。

四、历史回响:义利之辨的传承谱系与时代演绎

孟子对 “义利” 的发展,提出 “先义后利” 的系统主张,强化义的优先性。《孟子?梁惠王上》“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看似否定利,实则反对 “上下交征利” 的恶性循环 ——“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认为先利后义会导致道德崩坏。他认可 “可求之富” 的合理性:“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孟子?梁惠王上》),主张通过农业生产实现财富增长;同时强调 “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孟子?万章上》),将孔子的义利观系统化、绝对化,形成 “舍生取义”(《孟子?告子上》)的价值排序。

荀子以 “礼义” 规范财富分配,构建 “义利两有” 的现实路径。《荀子?荣辱》“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明确义利先后的荣辱标准;《荀子?富国》“足国之道,节用而裕民,而善臧其余”,主张通过 “强本而节用”(发展农业、节约开支)实现国家与民众的财富增长。他在《正名》中区分 “正利” 与 “邪利”:“正义而为谓之行,匿行而利谓之污”,符合礼义的行为即使获利也是正当,隐匿行为追求利益则是污浊。荀子本人 “三为祭酒”(《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在稷下学宫享受 “列大夫” 待遇,坦然接受正当俸禄,同时 “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将财富用于学术研究,实践了 “义利两有” 的主张。

汉代董仲舒的 “正其谊不谋其利”,将义利对立推向极致,强化义的神圣性。《汉书?董仲舒传》记载他对策时提出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主张追求道义而非利益,阐明大道而非功利,这种思想服务于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的政治需求 —— 通过强化义的优先性,维护大一统秩序。董仲舒任江都相时 “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史记?儒林列传》),拒绝以方术邀宠获利,实践了 “从吾所好”;他 “居家着书,有客来谒,辄称病不见”(《汉书?董仲舒传》),不通过社交获取财富,保持学术独立,其义利观虽有矫枉过正,却巩固了 “义为利本” 的儒家传统。

宋代朱熹的 “义利之辨”,融合理学思想,构建 “天理” 框架下的财富观。他在《论语集注》中注解 “富而可求” 时说:“富若可求,则虽贱役亦为之;若不可求,则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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