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求富与从心:夫子的取舍(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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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义利之辨:儒家财富观的核心架构

“富而可求” 与 “如不可求” 的背后,是 “义利之辨” 的永恒命题与动态平衡。孔子的态度既非墨家 “兼相爱,交相利”(《墨子?兼爱》)的功利主义 —— 墨家 “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 将利作为核心驱动力;也非道家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老子?第十九章》)的虚无主义 —— 道家认为利是社会混乱的根源;而是 “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的中庸之道 —— 承认利的合理性,更强调义的优先性,正如《周易?乾卦》“利者,义之和也”,正当利益是道义调和的自然结果。

“义” 对 “利” 的约束与引导,体现在具体情境的细致考量中。《论语?子罕》记载子贡 “货殖焉,亿则屡中”,孔子不反对其经商,因子贡的 “利” 符合三重义:一是 “义以为上”(《论语?阳货》)—— 获利同时 “存鲁乱齐”,以商业手段实现政治目的;二是 “君子周急不继富”(《论语?雍也》)—— 资助孔子周游列国,帮助贫困弟子;三是 “贫而无谄,富而无骄”(《论语?学而》)—— 虽 “家累千金” 却保持谦逊。而对冉有 “为季氏聚敛”,孔子则怒斥 “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因冉有的 “利” 违背三重义:过度征税违背 “敛从其薄”(《左传?哀公十一年》)的古制;助纣为虐违背 “季氏旅于泰山” 的僭越批判;损害民生违背 “节用而爱人”(《论语?学而》)的主张。可见儒家反对的不是利本身,而是 “见利忘义” 的失衡。

“义利之辨” 的现代转化与跨文明呼应,展现其普遍价值。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强调市场机制的同时,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 “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这种对 “道德约束市场” 的认知与孔子 “见利思义” 相通。当代企业家 “取之有道,用之有节” 的实践更显其生命力:曹德旺创办福耀玻璃 “为中国人做一片属于自己的玻璃”(可求),同时 “累计捐款超 160 亿元” 用于教育与扶贫(从义),提出 “企业家若没有责任感,充其量是富豪”;比尔?盖茨 “通过微软创新获利”(可求),又 “捐出全部财产致力于全球健康”(从义),证明财富与责任可并行不悖,这种实践正是对 “义利之辨” 的现代诠释。

四、孔子的财富实践:言行一致的生活哲学

孔子对 “可求之富” 的接纳与享用,体现在生活细节的自然流露中,既不刻意苦行也不奢靡浪费。《论语?乡党》记载他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稻米舂得不够精就不食,鱼肉切得不够细就不食,这种对饮食品质的追求需一定财富支撑;“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祭祀用的肉超过三天就不食用,注重健康与礼仪的平衡。他任鲁国大司寇时 “奉粟六万”(《史记?孔子世家》)—— 据清代学者崔述考证,六万粟约合今

斤,相当于当时大夫的标准俸禄,孔子坦然接受,因这是 “行道” 的物质基础,正如《论语?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推行德政需要稳定的物质保障。

孔子对 “不可求之富” 的拒绝与警惕,彰显原则底线与人格独立。《论语?阳货》记载阳货 “馈孔子豚”—— 阳货是把持鲁国政权的乱臣,其馈赠带有政治拉拢意图,孔子 “时其亡也,而往拜之”—— 趁阳货外出时回访,既不失礼又保持距离;《史记?孔子世家》记载齐景公 “欲以尼谿田封孔子”—— 给予封地意味着依附齐国,因晏婴反对 “儒者滑稽而不可轨法” 而作罢,孔子 “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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