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求富与从心:夫子的取舍(2 / 9)
p> “可求” 的财富有明确的禁区与警示。《论语?子路》记载孔子反对 “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小利” 即通过短视手段获取的不义之财,如《左传?昭公十六年》郑国子产揭露的 “韩起买玉环” 事件,商人与大夫勾结偷税,便是典型的 “小利”。《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更明确 “不义而富,谓之盗”,将不义之富等同于盗窃。孔子在卫国时,卫灵公夫人南子 “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史记?孔子世家》),见南子可能带来政治利益(如获得卫国重用),但因南子 “通于宋朝”(《左传?定公十四年》)的秽行,孔子虽礼节性见之却 “子路不说”,事后发誓 “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可见 “不可求” 的底线不可突破 —— 财富诱惑再大,也不能违背基本伦理。
二、如不可求:坚守的底气与智慧
“如不可求” 的 “不可求”,特指不符合道义的财富,即《论语?里仁》“放于利而行,多怨” 的 “利”—— 通过欺诈(如商人 “以次充好”)、掠夺(如官吏 “横征暴敛”)、谄媚(如近臣 “邀宠固位”)等手段获得的财富。孔子认为,对这类财富应坚决拒绝,正如《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不义之富会腐蚀人格,比贫困更可怕。《论语?阳货》记载的阳货馈豚事件极具代表性:阳货是鲁国权臣,“陪臣执国命”(《论语?季氏》),其财富来源不正,孔子 “时其亡也,而往拜之”,既不失礼又不结交,巧妙避开不义之财的诱惑。
“从吾所好” 的 “好”,是超越物质的精神追求与价值实现。《说文解字》“好,美也”,在孔子语境中特指 “道” 的践行 ——“士志于道”(《论语?里仁》),“所好” 包括 “学而不厌” 的求知(《论语?述而》)、“诲人不倦” 的教学(《论语?述而》)、“克己复礼” 的修身(《论语?颜渊》)。颜渊 “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正是 “从吾所好” 的典范,其 “乐” 源于对 “道” 的追求,而非物质满足。这种 “好” 具有强大的感染力,《论语?先进》记载 “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 师生二人因 “所好” 相同而产生深度共鸣。
“不可求” 时的坚守,需强大的内心支撑与精神储备。孔子周游列国时 “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论语?卫灵公》),子路愠怒质疑:“君子亦有穷乎?” 孔子却 “讲诵弦歌不衰”,这种 “穷而不滥” 的底气来自三重支撑:对 “道” 的信念(“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对历史的认知(“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对自身的期许(“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礼记?儒行》记载儒者 “劫之以众,沮之以兵,见死不更其守”,正是这种坚守的写照,孔子在 “斥乎齐,逐乎宋卫” 的困境中,始终保持 “君子固穷” 的尊严,证明精神力量能超越物质匮乏。
“从吾所好” 不是消极避世,而是积极的价值创造与传承。孔子 “退而修《诗》《书》,定《礼》《乐》”(《史记?孔子世家》),将 “所好” 转化为文化工程:整理《诗经》删去重复篇目,保留 “思无邪” 的 305 篇;修订《礼记》规范 “冠婚丧祭” 之礼,使其 “可达于王道”;编纂《春秋》“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史记?太史公自序》),以史载道。这种 “所好” 虽无财富回报,却产生了比财富更持久的影响 —— 正如《论语?学而》“德不孤,必有邻”,子夏 “在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子贡 “存鲁乱齐”,弟子们将 “所好” 发扬光大,形成超越物质的价值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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