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博文约礼:不畔之道(4 / 7)
学习,而良师的标准是 “既知且仁”—— 既博学又守礼。他以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 为喻,说明 “博学” 如琢玉,“约礼” 如成型,缺一不可。在《礼论》中,荀子进一步指出 “礼者,人道之极也”,博学的最终目的是 “出于礼,入于刑”,通过礼的约束实现社会和谐。
汉代的董仲舒,以 “天人三策” 融合博文与约礼。他主张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既要求士人 “博学于文”—— 研习六经,又强调 “约之以礼”—— 遵循 “三纲五常”。董仲舒认为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而 “道” 的载体是 “文”(六经),“道” 的落实是 “礼”(纲常)。他在《春秋繁露》中说 “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将 “博学于文” 与 “约之以礼” 统一于 “王道” 理想。
宋代的朱熹,以 “格物致知” 与 “存理灭欲” 阐释博文与约礼。他认为 “格物致知” 是 “博学于文”——“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一书不读,则阙了一书道理;一事不穷,则阙了一事道理”;“存理灭欲” 是 “约之以礼”——“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朱熹编订《四书章句集注》,既广采汉唐注疏(博学),又以 “理” 统摄(约礼),形成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的为学路径,其中 “笃行” 便是 “约之以礼” 的实践。
明代的王夫之,以 “知行合一” 深化博文与约礼的关系。他反对 “离行以为知” 的空谈,主张 “博学于文” 必须 “行焉而后知其艰”;也反对 “离知以为行” 的盲动,强调 “约之以礼” 需以 “知” 为指导。王夫之在《读四书大全说》中说 “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认为 “博学” 是 “行” 的基础,“约礼” 是 “行” 的规范。他举例:“学射者,张弓引矢,而中者鲜;及其久也,手目相得,而矢无虚发。”“张弓引矢” 如 “博学”,“手目相得” 如 “约礼”,二者结合方能 “矢无虚发”。
近代的蔡元培,在北大推行 “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博学)与 “美育代宗教”(约礼),展现现代教育中博文与约礼的融合。他聘请陈独秀、李大钊、胡适等不同学派学者,体现 “博学于文” 的包容;又设立美育课程,以艺术熏陶代替宗教束缚,实现 “约之以礼” 的现代转化。蔡元培说 “教育者,养成人格之事业也”,“博学” 是培养人格的知识基础,“约礼” 是塑造人格的道德规范,二者共同服务于 “健全之人格” 的培养。
这些思想大家的实践表明:“博学于文” 与 “约之以礼” 是辩证统一的 —— 没有博学的礼,是僵化的教条;没有礼约束的博学,是危险的放纵。正如孔子所言 “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博学)与 “质”(礼的本质)平衡,方能成为君子。
四、弗畔之道:不偏离正轨的人生智慧
“亦可以弗畔矣夫” 的 “畔”,即背离正道。“博学于文,约之以礼” 的终极目标,是使君子在复杂世事中不偏离仁道、不违背良知。历史上,凡能做到二者结合者,皆能在诱惑面前坚守本心,在困境之中不改其志。
春秋时期的子产,“博学于文” 而 “约之以礼”,成为 “弗畔” 的典范。他治理郑国时,既 “作封洫”(改革土地制度)、“铸刑书”(公布法律),展现广博的政治智慧(博学);又 “不毁乡校”,允许百姓议政,说 “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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