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仁义的猛犸象(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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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大院采用统一的蓝砖蓝瓦建造,整体建筑风格庄重大气,院落布局规整有序,显得格外气派非凡。

每当有部队行军经过此地时,总会被这座显眼的宅院所吸引。

部队的军官们往往会选择征用这座宽敞整洁的院落作为临时驻地,一来是因为其建筑质量上乘,二来也是看中了它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充足的居住空间。

久而久之,刘家大院便成了过往部队选的驻扎地点,这种情形几乎成了一种惯例。

第一次是被一个炮兵团司令部临时征用了这处农家院落,除了作为前线指挥所外,后勤炊事班也驻扎在此。

几个戴着雪白厨师帽、身着洁白围裙的炊事兵迈着整齐的步伐走进了院子,他们分工明确、动作麻利。

有人径直钻进厨房,手脚利落地收集米面和刚蒸好的馒头,同时熟练地生火架锅烧水;有人快步走向鸡窝,轻车熟路地捡拾还带着余温的鸡蛋,眼疾手快地逮住几只正在啄食的母鸡。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两个身材魁梧的士兵,他们二话不说直奔羊圈,合力拽出一只毛色雪白、膘肥体壮的绵羊,其中一人手起刀落,干脆利索地将羊头斩下,随手扔进早已准备好的大铁盆里,接着用滚烫的开水浇烫,三下五除二就把羊毛褪得干干净净。

与此同时,其他人也在默契配合着处理鸡鸭,拔毛、开膛、清理内脏,整个过程没有一句多余的交流,却配合得天衣无缝、行云流水。

转眼之间,一只活蹦乱跳的绵羊就在他们娴熟的操作下,变成了一锅香气四溢、令人垂涎的羊肉炖粉条。

黄秋菊悄悄溜走,去找刘麦囤和刘汉山,他们两个都在凤凰坡种玉米。

刘麦囤是第一个回到家的,看到院子里都是兵,捧着碗吃羊肉炖粉条。

几个军官坐在凳子上,还美滋滋地喝着小酒,一副快哉美哉的神仙神态。

“我尻你娘,问候你八辈祖宗,谁让你们跑到我家嚯嚯的?”

刘麦囤那年二十刚出头,正是敢日天日地日鬼神的年纪。

他是麦秸火暴脾气,起火来六亲不认,光脊梁和你拼刀子,这脾气让他一辈子没少吃苦头。

看到一帮兵在家里大吃大喝,破口大骂。

操起院墙竖着的一把抓钩,直扑院落里那口冒着热气的羊肉铁锅。

一个喝酒的上校军官站起来,他叫余富贵,是师长余万成的亲侄子。

嘴里嚼着羊肉和鸡肉,“呃呃”

地应着,旁边几个正吃饭的勤务兵扔下饭碗,就像刚才逮小鸡架势一样,把刘麦囤翻转胳膊摁在地上。

“真是胆大包天,你竟敢独自一人与我司令部对抗。”

余上校身姿挺拔,容貌端庄。

他手捧羊肉,握着油饼,筷子间还夹着一块鸡肉,那是一块鸡腿肉,油光闪闪,仿佛触电般颤动着。

“这是我的家,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

刘麦囤被按在地上,大声骂道。

余上校笑得残酷无情。

他扫视了一下院子,看到西南角的牛圈里有一头猛犸象。

“王法?我就是王法。

不仅要吃你的,喝你的,一会儿还要连人带牛一起带走。”

刘汉山回来了。

作为一个年纪稍大的人,他拉住余富贵上校的胳膊,笑着说:“你是大官老爷,不要和小民计较。”

“你家小子胆子不小,竟敢和我对抗。

不过,这股顽强的劲头我喜欢,是个当兵的好材料。

这样吧,我不打不骂,让他跟我走。

先给我当一年勤务兵,经过几次战斗不死,当个连长营长轻而易举。”

刘汉山说:“能跟着您老干,是他的福气。

不过,这小子犯羊角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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