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隋吏徐仲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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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魏州百姓对徐仲宗既怕又恨,私下称其为“徐罗刹”,即便路遇州府衙役,也纷纷避之不及。

徐仲宗的苛政不仅针对百姓,对下属官吏也同样严苛到不近人情。他在魏州刺史任上,制定了一套极为繁琐的官吏考核制度,从公文书写的工整度,到日常值班的考勤,再到下乡巡查的次数,都有明确且严苛的规定,稍有违反便会遭到降职、罚俸甚至罢官的处罚。有一次,一名参军因母亲病逝,未及向徐仲宗报备便回乡奔丧,徐仲宗得知后,竟以“擅离职守”为由,上奏朝廷将其罢官,并下令追回其任职期间的全部俸禄,此举令魏州官吏人人自危,虽不敢公然反抗,却也心生怨怼,许多官吏为求自保,逐渐变得墨守成规,不再主动处理政务,导致魏州行政效率大幅下降。

隋初虽倡导“重典治吏”,但隋文帝并非一味纵容苛暴,反而多次强调“为政当以爱民为本”,要求地方官“宽严相济”。徐仲宗在魏州的所作所为,很快便通过两种途径传到了朝廷:一是魏州百姓不堪其苦,有人冒着风险,辗转前往长安,向朝廷递交诉状,历数徐仲宗的苛政;二是隋朝设有“巡察使”制度,定期派遣官员巡查地方吏治,巡察使在魏州考察时,亲耳听闻百姓的怨言,亲眼目睹徐仲宗因苛政导致的民生凋敝,随即向朝廷如实上报。

隋文帝得知徐仲宗的所作所为后,极为震怒。他认为徐仲宗的行为违背了朝廷整顿吏治的初衷,名为“严政”,实为“酷虐”,不仅损害了百姓利益,更动摇了隋朝的统治根基。为警示全国官吏,隋文帝下令将徐仲宗调回长安,交由大理寺审理。经大理寺核查,徐仲宗在魏州任上“苛征赋税、滥施刑罚、虐待下属”等罪名属实,完全符合《开皇律》中“为政酷暴、害及百姓者,罢官除名”的规定。最终,朝廷下旨,将徐仲宗免去所有官职,削除官籍,贬为庶民,永不得再入仕途。

徐仲宗被罢官的消息传开后,魏州百姓无不拍手称快,甚至有人自发地在街头巷尾燃放鞭炮,庆祝苛政的结束。而朝廷将徐仲宗作为“苛吏典型”公开处理,也起到了极强的警示作用:许多地方官原本效仿徐仲宗的“铁腕作风”,此后纷纷收敛行为,转而注重体恤民情、宽和施政,隋朝的吏治风气也因此得到进一步改善。

作为隋初吏治整顿的“反面教材”,徐仲宗的事迹虽未被详细载入正史列传,却成为《隋书》中用以阐释“为政当戒苛暴”的重要实例。他的经历深刻反映了隋初政治的复杂面相:朝廷既要通过严厉手段整肃南北朝遗留的腐败吏治,又要防止官员走向“苛虐”的极端;而官员若只知机械执行“重典”,忽视“爱民”的根本,最终必然会被时代所抛弃。徐仲宗的结局,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更成为隋朝完善吏治体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镜鉴”,警示后世统治者与为官者:唯有“敬天保民、宽严相济”,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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