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从孔子和歌观其处世与育人智慧(1 / 10)
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
《论语?述而》中有这样一则简短却意蕴深厚的记载:“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
短短十二字,如同定格了两千多年前的一幅生活图景——孔子与人一同唱歌,若对方唱得好,必定会请对方再唱一遍,之后自己再跟着和唱。
这看似寻常的音乐互动,绝非简单的娱乐之举,背后藏着孔子对艺术的尊重、对他人的欣赏,更折射出他独特的处世哲学与育人智慧。
透过这则记载,我们得以穿越时空,触摸到孔子鲜活而温暖的形象,探寻其思想体系中那些融入日常细节的深刻内涵。
一、春秋乐境:孔子和歌的时代土壤
要真正理解孔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
的行为,先需将其置于春秋时期的音乐文化背景中。
春秋之时,音乐并非如今日这般仅为休闲娱乐,而是与政治、伦理、礼仪深度绑定,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形成了独特的“乐境”
。
(一)礼乐合一:春秋音乐的社会功能
西周以来,“礼”
与“乐”
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维系社会秩序的核心体系,即“礼乐制度”
。
“礼”
划分等级、规范行为,“乐”
则调和情感、涵养心性,二者结合,实现“以礼别异,以乐和同”
的社会治理目标。
在当时,音乐渗透于祭祀、朝聘、宴饮、婚嫁等各类礼仪活动中,不同场合需使用不同的乐曲、乐器与演奏形式,不可僭越。
例如,天子祭祀天地时用《大武》《大夏》等庄重乐舞,诸侯相见时则有特定的宴乐曲目,甚至不同身份的人在音乐欣赏与演奏上都有严格的等级界限。
到了春秋时期,尽管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
的局面逐渐显现,诸侯僭用天子之乐、大夫滥用诸侯之乐的现象时有生,但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并未动摇。
各国仍以“乐”
彰显国力、传递文化,士大夫阶层更是将音乐修养视为必备的君子素养。
孔子所处的鲁国,作为周公旦的封地,是周礼的重要传承地,“周礼尽在鲁矣”
,其音乐文化也尤为达。
鲁国不仅保留了大量西周以来的传统乐曲,还不断展出新的音乐形式,为孔子接触、研习音乐提供了丰富的土壤。
(二)音乐育人:孔子对“乐教”
的重视
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乐”
是“六艺”
(礼、乐、射、御、书、数)之一,更是重要的教育手段。
他认为,音乐具有“移风易俗”
的强大力量,能够潜移默化地塑造人的品德、调和人的情感。
《论语?泰伯》中记载孔子言:“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将“乐”
视为个人修养达到成熟境界的关键环节——通过诗歌激情感,通过礼仪确立言行规范,最终通过音乐完成品德的升华。
孔子本人具备极高的音乐造诣。
他不仅精通演奏,能够弹奏琴、瑟等多种乐器,还善于鉴赏音乐,对乐曲的内涵与情感有着深刻的理解。
《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后,“三月不知肉味”
,并感叹“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足见其对音乐的痴迷与鉴赏能力。
正是基于对音乐的深刻认知与高度重视,孔子才会在与人唱歌的日常场景中,展现出对“善歌者”
的尊重与欣赏,其“使反之,而后和之”
的行为,本质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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