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丧侧之食 未饱的敬意(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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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谓之和”

,孔子的“不饱”

是“哀”

的“中节”

表达——既不过度(如三日不食的自虐),也不欠缺(如饱食如常的冷漠),恰如其分地传递共情。

这种“中节”

在《仪礼?士丧礼》中体现为“朝夕哭,不辟子卯”

,哭丧不因忌日而中断,饮食不因美味而放纵,始终以丧家的情感为核心。

孔子在不同场合的饮食态度,形成鲜明的情感光谱。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论语?乡党》)体现对日常饮食的讲究——稻米舂得不够精就不食,鱼肉切得不够细就不食,这是对生活的尊重;“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

(《论语?述而》)展现对艺术的沉醉——欣赏《韶》乐三个月,连肉的滋味都忘记了,这是对美的敏感;而“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则凸显对他人痛苦的敏感。

这种差异不是矛盾,而是“礼以顺人心为本”

(《礼记?丧服四制》)的生动诠释——不同情境下的行为,都以“顺人心”

为核心,日常的精细是对生活之“乐”

的呼应,丧侧的不饱是对哀痛之“哀”

的共情。

二、不忍之心:“未饱”

背后的仁学根基

“未尝饱也”

的本质,是“不忍人之心”

的自然流露。

孟子“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孟子?公孙丑上》)的论断,正是对这种情感的精准提炼。

这种“恻隐”

在饮食场景中,表现为无法在他人痛苦时安然饱食——看到丧家粗麻丧服上的泪痕,听到内室传来的呜咽声,食欲会自然衰减,正如《孟子?梁惠王上》“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

,对生命痛苦的敏感,是“仁”

的。

孔子在季平子的丧宴上,面对黍米饭的清香,先感知到的不是饥饿,而是主人“食不甘味”

的哀痛,这种“先他人之忧而忧”

的共情,正是“仁”

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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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未饱”

,不是刻意的表演,而是“诚于中,形于外”

的真实流露。

《论语?为政》“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这里的“信”

不仅是言语的诚信,更是行为与内心的一致。

他在“子食于有丧者之侧”

时的“不饱”

,与“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

(《论语?乡党》)的态度一脉相承——见到穿丧服的人,即使是熟悉的邻人也要改变神色;见到官员与盲人,即使是亲近的朋友也要礼貌相待。

这些行为没有功利目的,不是为了获得“仁”

的名声,而是“仁心”

的自然外显,如同花开叶落般自然而然。

对比“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

(《论语?八佾》)的务实,更能凸显孔子“未饱”

的情感纯粹。

子贡认为告朔仪式上的活羊只是形式,可省去以节约成本,孔子却说“赐也!

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强调礼仪的象征意义;而在丧侧“未饱”

,则越了礼仪形式,进入情感共鸣的层面——不是为了符合“礼”

的条文而“不饱”

,而是因“仁心”

的触动自然“不饱”

,礼只是这种情感的外在规范。

就像《礼记?檀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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