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几谏尽孝 传统孝道的现代性诠释(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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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一、几谏尽孝的哲学溯源:儒家孝道的伦理建构

(一)商周宗法制度与孝德萌芽

在河南安阳殷墟的考古现场,考古学家们小心翼翼地清理着甲骨碎片,那些镌刻着“孝”

字的龟甲兽骨,仿佛穿越千年诉说着古老的故事。

“孝”

字在甲骨文中象“子承老”

之形,上半部弯曲的线条恰似老人佝偻的身躯,下半部的“子”

则呈现出恭敬扶持的姿态,生动展现了子女对长辈的侍奉之情。

殷商时期,对祖先的祭祀是头等大事,甲骨卜辞中频繁出现“贞:其告于祖乙,三牢,卯三牛”

“翌辛亥,酒大甲,伐十,卯十牛”

等记载,这些祭祀活动不仅是对祖先的缅怀,更蕴含着祈求祖先庇佑家族昌盛的愿望。

通过隆重的祭祀仪式,殷商先民将对祖先的敬畏转化为维系家族团结的精神纽带,此时的“孝”

更多地体现为对祖先的追思与崇拜,是孝道观念的原始形态。

西周时期,随着宗法制度的完善,孝道从对祖先的祭祀逐渐延伸到对在世父母的赡养。

《诗经?小雅?蓼莪》中“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

拊我畜我,长我育我”

等诗句,深情表达了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

《尚书?酒诰》中“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

的记载,描绘了周人通过经商贸易来奉养父母的场景,说明当时的孝道已落实到实际生活中。

周公制礼作乐,将孝道纳入严密的礼制体系,《周礼?大宗伯》规定“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

,通过婚礼、冠礼等礼仪规范,强化家族成员之间的亲情关系,使孝道成为维护宗法制度的重要伦理准则。

在这种制度下,子女对父母的孝顺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一种必须遵守的社会规范。

(二)孔子的孝道革新:从礼制到心性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社会秩序陷入混乱,传统的孝道观念也受到冲击。

孔子目睹了“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

的乱象,深感恢复伦理秩序的紧迫性。

他在《论语?为政》中提出“今之孝者,是谓能养。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这一观点振聋聩,将孝道的内涵从单纯的物质供养提升到精神敬爱的层面。

孔子认为,仅仅给父母提供衣食住行,与饲养犬马并无本质区别,真正的孝道在于内心对父母的敬重。

对于“事父母几谏”

,孔子在《论语?里仁》中明确提出“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几谏”

强调的是委婉劝谏,体现了孔子对家庭伦理关系的深刻理解。

他认识到,父母并非完人,也会有过失,但子女在劝谏时不能采取强硬的态度,以免伤害父母的感情,破坏家庭和谐。

例如,当父母做出错误的决策时,子女应选择合适的时机,用温和的语言、恰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看法。

如果父母没有接受劝谏,子女仍需保持恭敬的态度,不违背父母的意愿,即便在这个过程中付出很多努力,也不应心生怨恨。

这种思想既肯定了子女对父母的尊重,又赋予了孝道理性的内涵,使孝道从外在的礼仪规范转化为内在的道德自觉。

(三)孟子与荀子的理论深化

孟子从“性善论”

出,将孝道视为先天善性的自然流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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