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守位与尽责:孔子 “不在其位” 的智慧(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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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谋其政”≠“不关心公共事务”

孔子提出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并非反对人们关心公共事务,而是反对超越权限干预他人事务。在不越位的前提下,每个人都应关心社会公共事务,积极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这与孔子 “以天下为己任” 的思想并不矛盾。

例如,孔子虽然在周游列国时未担任他国官职,但他依然关注各国的政治与民生,通过与诸侯对话、培养弟子的方式,传播自己的 “仁政” 思想,为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在当代社会,普通公民虽然不担任政府官职,但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制度、网络问政等合法渠道,对公共事务提出意见与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如在城市规划中,普通公民可以通过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城市的交通建设、环境治理等提出自己的想法,这并非 “越位谋政”,而是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正当权利。

(二)“在其位,谋其政”≠“固守本位,拒绝协作”

“在其位,谋其政” 强调履行自身职责,并非鼓励人们固守本位、拒绝协作。在现代社会,许多事务需要跨部门、跨岗位的协作才能完成,若每个人都只关注自己的 “位”,拒绝与他人协作,会导致工作无法推进。

例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需要政府部门(如卫生、交通、社区)、医疗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协作:卫生部门负责疫情监测与防控指导,交通部门负责人员流动管控,社区负责居民管理与服务,医疗机构负责患者救治,企业负责防疫物资生产。若其中任何一方固守本位,拒绝与其他方协作,疫情防控工作便无法有效开展。因此,“在其位,谋其政” 需要与 “协作意识” 相结合,在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他人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特殊情况下的 “越位”:应急与责任的权衡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面临重大危机、紧急事件时,“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的边界可以适当调整,为了公共利益与他人安全,个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越自己的 “位”,干预相关事务,这体现了 “责任优先” 的原则。

例如,在发生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时,普通公民虽然不担任救援人员的职位,但可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参与救援行动,如帮助疏散群众、传递救援物资等;在遇到他人突发疾病时,普通公民虽然不是医生,但可以及时拨打急救电话、进行简单的急救处理,为患者争取救治时间。这些 “越位” 行为,并非破坏秩序,而是出于公共责任与人道主义精神,是对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思想的合理补充。

又如,在企业面临重大危机时,如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即使是普通员工,也可以超越自己的岗位权限,向企业管理层甚至上级部门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这并非 “越位谋政”,而是员工责任感的体现。

四、当代实践:“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的应用场景

在当代社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的思想广泛应用于政府治理、企业管理、家庭关系、社交互动等多个场景,为我们处理各种关系提供了具体指导。

(一)政府治理:权责分明,提升效率

在政府治理中,“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体现为权责分明的管理体系,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明确职责边界,不越权、不推诿,提升治理效率。

1. 层级之间的权责边界

中国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治理体系,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国家发展战略、宏观政策与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执行中央政策,制定地方性法规与政策,管理本地的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这种层级分工,体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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