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守位与尽责:孔子 “不在其位” 的智慧(2 / 8)
人们消极避世、漠视事务,而是强调 “守位” 与 “尽责” 的统一 —— 在自己的 “位” 上尽职尽责,不超越 “位” 的边界去干预他人事务。这种思想的核心,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确保个人职责的有效履行。
孔子一生都在践行 “守位” 思想。他曾担任鲁国的中都宰、司空、大司寇等职,在任期间,他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任中都宰时,制定合理的礼仪与制度,使中都社会秩序井然;任大司寇时,主持 “堕三都”,试图削弱卿大夫的势力,恢复鲁国国君的权威。当他离开鲁国官职后,虽周游列国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却从未直接干预他国的政务,而是通过游说诸侯、培养弟子的方式间接影响政治,始终恪守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的原则。他曾说:“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论语?宪问》)强调在其位时应尽责获取俸禄,不在其位时则不应贪图利益干预政事,这正是 “守位” 思想的体现。
二、解析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职责边界与秩序维护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的核心,是强调职责边界与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 “在其位,必谋其政”,即每个人都应在自己的职位上履行职责,不推诿、不懈怠;二是 “不在其位,不越其权”,即不超越自己的身份与权限去干预他人的事务,不越位、不越权。这两层含义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孔子 “守位尽责” 的思想体系。
(一)“在其位,必谋其政”:尽责是立身之本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的前提是 “在其位,必谋其政”—— 只有在自己的职位上尽职尽责,才能谈得上不越位干预他人事务。孔子认为,每个人都应珍惜自己的 “位”,认真履行 “位” 所对应的 “政”,这是个人立身于社会的根本,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
1. 历史中的 “在其位,谋其政” 典范
历史上,许多仁人志士都以 “在其位,谋其政” 的态度尽职尽责,成为后世的榜样。战国时期的商鞅,在秦国担任左庶长、大良造等职,推行变法改革。他在其位时,顶住旧贵族的压力,制定严刑峻法,奖励耕战,废除世袭特权,推动秦国迅速强大,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的改革虽然触动了旧势力的利益,最终被车裂而死,但他 “在其位,谋其政” 的尽责精神,却被永远铭记。
东汉时期的诸葛亮,受刘备托孤之任,担任蜀汉丞相,辅佐刘禅治理国家。他在其位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对内,他整顿吏治,发展生产,安抚百姓;对外,他多次北伐,试图实现 “兴复汉室” 的目标。即便在晚年病重时,他依然坚持处理政务,制定军事计划,最终病逝于五丈原军中。诸葛亮在《出师表》中写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正是他 “在其位,谋其政” 的真实写照。
2. 当代社会的 “在其位,谋其政” 价值
在当代社会,“在其位,谋其政” 依然是个人职业素养与社会责任的核心要求。无论是政府官员、企业员工,还是教师、医生、普通公民,都应在自己的 “位” 上尽职尽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政府官员应在其位时,以 “为人民服务” 为宗旨,关注民生疾苦,制定合理政策,推动社会发展。如 “时代楷模” 焦裕禄,在担任兰考县委书记期间,面对兰考的风沙、盐碱、内涝三大灾害,他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植树造林、治理盐碱地,为改善兰考的生态环境与百姓生活耗尽心血,最终病逝在工作岗位上,用生命诠释了 “在其位,谋其政” 的内涵。
企业员工应在其位时,爱岗敬业,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如 “大国工匠” 许振超,在青岛港担任集装箱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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