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o2章 圣人不利己忧济在元元(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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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批注上连点三下:"

案正值正午,府衙《晴雨录》可证!

"

他又抽出案犯三份供词,宣纸纤维在狼毫下簌簌作响:"

份供词字迹工整,笔锋含墨均匀;第二份左低右高,墨迹晕染如泪;第三份潦草难辨,多处有擦拭重写痕迹。

"

突然抓住案犯遗孀颤抖的手,掰开其丈夫僵直的十指——指节肿大变形,指甲床残留着竹签刺入的细小孔洞:"

《问刑条例》第二十七款明禁伤其筋骨,你们用苏秦背剑之刑逼供,"

重重拍击《大吴律》,"

按故勘平人例,当杖八十,配充军!

"

陪审通判"

嚯"

地起身,官靴踢翻身后木凳,出刺耳声响:"

谢大人,此乃永熙年间定案,翻案恐生"

"

恐生事端?"

谢渊截断话头,抖开玄夜卫连夜查获的地契,桑皮纸上"

知府妻弟王顺,购于德佑三年五月廿三,银五百两"

的字迹尚未完全褪色:"

案犯五月二十被斩,三日后续妻便将祖宅贱卖。

"

他的手指划过交易记录,又翻开案卷中"

失踪赃银五百两"

的记载,"

这数目,"

目光如刀剜向通判,"

与案卷记载分毫不差。

通判大人身为陪审官,"

故意停顿,让寂静填满整个大堂,"

既未核查赃物去向,也未查验证人证言,反倒在结案文书上连署画押——"

突然提高声调:"

究竟是玩忽职守,还是收了封口银?"

通判脸色骤变,张了张嘴却被喉间腥甜呛得说不出话。

德佑十年七月初七,辰初刻。

谢渊握着五尺步弓丈量泽州田地,玄夜卫报数声穿透薄雾:"

东五亩,禾苗存活八成;西三亩,叶茎破损处齿痕间距三寸七分!

"

他蹲下身,镊子夹起田埂上透明带尾须的虫尸,置于《捕蝗要诀》图谱旁:"

刘知州,"

举起虫尸对着天光,"

蝗虫翅脉呈网状,此虫翅透明无纹,分明是蜉蝣!

"

又指向禾苗,断口处残留的灰褐色碎屑清晰可见:"

虫咬痕呈半圆形,边缘有细密齿印,"

捡起田边残留的驱鼠木板,上面沾着灰褐色鼠毛和新鲜鼠粪,"

这分明是田鼠啃食痕迹!

"

知州刘德的乌纱帽微微晃动,袖中算盘珠子无意识拨动得噼啪作响:"

这这是各乡耆老联名呈报"

"

耆老?"

谢渊翻开《灾民花名簿》,朱笔圈出"

李富贵,家有良田千亩;王有德,商铺三间"

等三十二个名字:"

这些所谓灾民,"

展开《保甲册》,"

上月还在缴纳田赋!

"

又展开《粮价碑》拓片,手指点在"

米价每石银七钱六分"

的记录上:"

灾前银七钱五分,涨幅仅一分!

"

他抖开《荒政辑要》,逐页翻动:"

勘灾四法要求丈量田亩、核查人丁、比对粮价、问询耆老,"

重重划过刘德的奏报,"

你奏折里飞蝗蔽日,禾苗尽毁的描述,"

突然抽出《户部灾伤条例》,"

既无耆老画押,也无粮价单据,"

将空白的《灾伤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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