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o2章 圣人不利己忧济在元元(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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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语

《吴史?刑法志》载:"

刑狱乃国之重器,断狱当循实据,毋听虚词。

"

德佑十年秋,谢渊巡按太原,架阁库内积尘簌簌落在"

德佑三年强盗案"

案卷上。

他指尖抚过供状上晕染的墨迹,现《凶器查验单》与《尸格》记载相悖,死者伤口形状与案犯口供的凶器全然不符。

而《灾民花名簿》里混入的富户丁口、空白的《灾伤勘合》,更暗藏着虚报灾情、冒领赈粮的勾当。

这些泛黄的文书,每一页都浸着蒙冤者的血泪,也藏着官官相护的黑幕。

当谢渊翻开《户部灾伤条例》与《刑部驳案汇编》,一场关乎律法尊严与民生疾苦的较量,就此拉开帷幕。

圣人不利己,忧济在元元。

黄屋非尧意,瑶台安可论。

吾闻西方化,清净道弥敦。

奈何穷金玉,雕刻以为尊。

云构山林尽,瑶图珠翠烦。

鬼工尚未可,人力安能存。

夸愚适增累,矜智道逾昏。

德佑十年七月初三,巳初刻。

谢渊的指尖划过太原府按察司架阁库的案卷编号,在"

德佑三年强盗案"

卷宗前顿住。

案卷封面的"

斩立决"

朱批已微微晕染,他翻开内页,见犯人供状上的墨迹深浅不一:"

李书吏,"

他敲了敲供状上"

劫银千两"

的记录,"

此人口供称持刀劫财,"

指向《凶器查验单》,"

但验伤文书却写钝器致伤,"

突然抽出《保甲册》,"

案犯被捕当日,其母正在邻县就医,"

指节叩击供状末尾歪斜的指印,"

如此扭曲的指纹,可是刑讯所致?"

书吏李通的算盘珠子在袖中乱响:"

这这是前任知府定的案"

"

前任知府?"

谢渊冷笑,翻开《刑部驳案汇编》,"

永熙朝例:刑讯需三人同署,口供需与物证相符。

此案既无赃银下落,又无证人画押,"

突然抖开玄夜卫密报,"

密探查得,案犯家邻的田产,案后转入知府小舅子名下——按《大吴律》刑律九,故入人罪者,以其罪罪之!

"

衙门外突然传来鼓噪声。

谢渊望去,见数十名百姓举着"

冤枉"

布条,为老者捧着染血的诉状:"

大人!

我儿被诬强盗,屈打成招"

未初刻,太原府大堂。

谢渊将《凶器查验单》《尸格》《审讯记录》三份文书在楠木公案上依次排开,狼毫笔尖蘸满朱砂,重重圈出《尸格》中"

后脑钝击致死,伤口宽三寸二分,深五分"

的记录:"

王仵作,"

他举起从义庄取回的颅骨,指腹抚过凹陷处凝固的暗红色血痂,"

如此弧形伤口,边缘伴有不规则裂痕,"

又指向《凶器查验单》上"

单刃短刀,刃长七寸"

的记载,"

按《法医检验要诀》,短刀刺入伤当呈窄条状,怎会出现这般钝器砸痕?"

仵作王福的喉结上下滚动,官服后背的汗渍已晕染出深色云团:"

当当时光线不足,查验疏漏"

"

疏漏?"

谢渊猛地翻开《审讯记录》,朱笔在"

午时三刻案,日头高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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