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4章 滇省在行动(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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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每年都有结余,除了乡镇一级,他们是真没有财源。

为什么他们不把结余资金用来清偿政府债务?因为他们要搞建设,举债搞建设,要不然从哪里贪污?

所以,制定了清偿计划后,要严格落实,完不成任务的市县实行一票否决制。

省财政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我不是留了950亿?比如,一个市有100亿的欠款,可以给他25亿,前提是一定要完成清欠任务。

拿了省里的钱,还推动不了清欠工作,那就不要怪我们追责!

但是这钱不能给的太痛快,要细水长流,当成一个杠杆,起到撬动作用。

我的意见是各地宁可停止搞建设,也要先把政府债务清偿完毕。

950亿的资金都由你来分配,最少得撬动地方还款4倍以上,这是两年内的任务。

我希望两年内全省政府性债务能化解4500亿元左右,具体怎么干,你要好好琢磨一下。”

李刚感叹道:“书记,您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真是醍醐灌顶呀!

我会好好研究一下,和这些地方官员好好斗智斗勇,通过省级财政倒逼他们还款。”

王鸿涛点了点头说:“这是治标,我们要通过清欠行动治本。

坚决防止边清边拖欠,陷入恶性循环。

要出台严格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未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不得开工建设。

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

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

建立防范拖欠的长效机制,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大对拖欠的处罚力度。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企业、单位,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切实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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