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跨国协作遇难题(1 / 3)
郑宇轩将门带上时,指尖触到门把内侧一道细微的凸起。他停下,用指甲轻轻刮了下,是干涸胶渍的边缘。昨夜无人进入的记录科,此刻多了一枚被强行撬开又复位的槽盖,技术科的标记贴纸还粘在地板上。他没回头,径直走向办公室,从内袋取出加密硬盘,插入备用主机。
文件三份,全部重新封装。他核对校验码无误后,将硬盘锁进防磁箱,提着出门。走廊灯光稳定,监控探头角度微调过,他记得昨夜那支偏左十五度。
市局刑侦指挥部的会议桌已坐满人。郑宇轩将文件递交给档案接收员,随即打开投影。屏幕亮起,证据链图谱逐层展开:编号比对、资金流向、材料溯源,最后定格在“中转-7号舱”与境外港口系统的结构一致性分析上。
“孙强的转运节点依托境外物流体系运作。”他的声音平稳,“鸿远物流虽已注销,但其注册地仍在金边市第十二区物流园A7栋。若不立即协查,72小时内可能启动新一轮转运。”
一名副局长翻过报告页:“程序上,涉外协查需通过司法协助渠道。你这报告,建议走正式函件流程。”
“时间不够。”郑宇轩指向时间轴,“电缆通道内的信号接收模块残留物,与广西东兴口岸2019年查获的走私部件一致。对方有远程指令能力,随时可清空节点。”
会议室陷入短暂沉默。最终,指令下达:启动“涉外案件协查一级响应”,由外事组对接柬埔寨警方,技术科准备远程会议系统。
当天下午三点十七分,视频会议接通。中方会议室里,郑宇轩、赵亮、林悦分坐两侧。屏幕分割为两区,右侧画面延迟两秒,显示金边警方技术部门的临时会议室。三名柬方人员入座,其中一人调试设备时碰倒水杯,会议推迟四十七分钟。
“我们提交的证据材料,采用国际刑警标准编码格式。”郑宇轩开场,“请确认接收状态。”
对方翻译低声传达后,一名技术员摇头:“文件结构复杂,字段定义不清晰。我们需要原始注册档案的纸质副本,或司法协助函。”
赵亮迅速调出SICP-3格式转换后的文档,附上英文与高棉语注释,重新上传。林悦同步推送编号比对图谱,标注“TRANSIT-7”与“中转-7号舱”的字符生成逻辑。
柬方代表突然抬手:“这个图谱,是你们系统生成的?”
“是人工比对后绘制。”郑宇轩答。
“它看起来像入侵痕迹。”对方技术员指着图谱边缘的坐标轴,“我们需要确认数据来源合法性。”
郑宇轩沉默两秒,改用提问:“如果‘中转-7号舱’确实是人口中转节点,且与贵国境内物流设施关联,贵方是否认为应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对方三人低声商议。翻译最终回应:“需内部核实企业注册信息,但原始档案涉及商业隐私,无法直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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