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冥世成为肉肉的南瓜一笑出(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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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对枪的修炼,用功程度更是其他三项之上;小精灵已经将冥世改造的完全成型。

    只是一看这把枪,方彻自己都感觉到由衷的凶戾!

    全长丈二,枪纂螺旋尖头,锋锐沉重。

    枪杆黝黑中透着紫红,十分厚重,一条龙盘旋在枪杆上,鳞片的打造,刚好有极佳的握感,而且不容易打滑。

    鳞片的缝隙,正好可以在手握的时候有丝丝凉风进来,哪怕是大汗淋漓,都不会手滑——这一点,对一杆枪来说,乃是真正的至关重要!

    然后是枪颈,留了个箍挂红缨的地儿。

    三棱枪刃,厚重的杀伐感,雪亮的刃锋足足有两尺长,流线型一直到枪尖,闪烁着森寒的光,枪尖尖锐如针尖,只是照眼一看,一般的人就会感觉浑身发寒。

    杀戮利器!

    绝对的杀戮利器。

    方彻也在到处找天狐毛,最好是红色的。用来做枪樱。

    枪樱可以防止杀人之后血液顺着枪杆滑下来,而天狐毛向来是点尘不染,只需要一抖,任何东西都不会沾染到上面。

    随手一抖,就是干干净净。

    哪怕不抖,液体也会迅速的顺着毛全部流下来。哪怕是世上最黏的胶,都不会对天狐毛有任何的影响!

    方彻很是喜欢。

    但是天狐毛这东西,可遇而不可求,暂时找不到。方彻也没在意,反正,找得到就用,找不到的话,光腚儿的枪,也不影响自己杀人。

    方彻对成型的冥世的喜欢达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

    手握的感觉,持枪而立的感觉,都让他感觉自己非常的威猛。

    “太可惜了。只能当做底牌!”

    “我也想像段夕阳一般,有事没事儿就扛着白骨枪出来遛遛啊!”

    “那是一种从内心发出来的强大感啊。”

    对于修炼,方彻是痴迷的。

    对于各种兵器,他的痴迷钻研的态度,足以让任何人为之动容!

    练功的勤奋程度,更是到了一定地步。白天上值随时都在练功,在脑海中演练,晚上还要不断地修炼,验证,一直到午夜。

    午夜后还要勤奋的双修,共同进步。

    可以说,一天十二个时辰,方总最低拿出来了十一个半时辰的来修炼。

    尤其是现在到处都没事的情况下。更是充分利用时间。

    一心教没啥任务下来,九爷没什么特殊安排下来;镇守大殿工作运行正常,白云武院没人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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