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断臂小乞丐(5)(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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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也说得过去。

毕竟由三家互相掣肘,钱应该不会胡乱花。

村长提出异议,顾欣妍离婚后,七年没有回过一次村,显然是没有把孩子放在心上。

至于马家兄弟,虽然和孩子同村居住,没到宋家看过孩子一眼。

而且,孩子生父活着的时候,每月会给他大哥,也就是孩子的伯伯,打一千五百块钱,做为孩子的抚养费。

马家兄弟平分了这些钱。

孩子的姑姑活着的时候,曾多次找他们两家闹过,这件事情,村里的人都清楚。

至于宋清明,孩子的姑姑曾让他去外地找过孩子的生父,结果他在火车站让人骗光了钱,最后灰头土脸的回家。

钱如果放在他手上,指不定哪天让人骗光了。

况且,宋清明连小学都没上过,目不识丁,显然不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

村支书说自己高小毕业,在村里算是文化人,把儿子成功培养成大专生。

他当然不是贪图赔偿款,而是由村里代为保管,其他村干部监督这笔钱的使用情况。

综合各方面来看,自己才是最适合抚养孩子的人。

对此,宋清明并不认可。

他提出当初给了村支书五万块钱,用于丧葬费用,说是多退少补。

结果丧事顶多花了一万块钱,其余四万至今未退。

七十五万若是放在村里,指不定哪天就被贪没了,钱花光后,孩子又会送到他家中。

随着案件审理的进行,华清见形势对宋清明越来越不利。

他赶紧拿出五百块钱,让宋清明买了个功能手机,并办理了手机卡。

本着有理去法院,没理找媒体的原则,华清用手机联系了电视台。

很快电视台的记者便到来。

经过到村里走访,了解到事实真相。

华清三岁时,生母离婚跑了,五岁时生父走了。

不过生父每月给马家兄弟打钱,这事儿村里人尽皆知。

姑姑带着两个拖油瓶再嫁给宋清明,见马家兄弟拿钱不办事,不养华清,便接回自己家。

姑姑不幸去世后,宋清明并没有把三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赶出家门。

而是起早贪黑地赚钱,把三个孩子当亲生孩子养。

记者拿着话筒问顾欣妍为什么七年没回来看过一次孩子,她明明知道孩子就在宋家。

顾欣妍眼神躲闪,心虚地说道,自己去南方大城市做生意。

想着赚了钱后,把孩子带出大山。

哪知道做一次生意赔一次,没脸回家。

华清在一旁揶揄道:

“你这次回来不会是想把我亲爸用命换来的钱,拿来做生意,全赔进去吧?”

顾欣妍脸色一变,很快脸上挂上假笑,摸了摸华清的头顶:

“你这孩子,说什么呢?”

“我肯定是把你送到一座好学校,培养成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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