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十步杀一人,尔等奸佞,如屠猪狗!(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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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长剑在握,步步踏入新都县。

雾霭蒙蒙,蜀天阴翳。

阴沉的天穹,似是早有预兆。要将这一场杀戮隐迹无形。

剑,乃君子之器,持剑者,需守心秉正,剑才能越用越利。

张飞缓步走到刘云身后,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沉重的问道。

“升之,过了这道门,剑出鞘,非得见血方收。”

“你想好,你的剑,为何而挥了吗”

这个问题,刘云想了二十年。

二十年风雨飘摇,羁旅他乡。

暮鼓晨钟,他看尽民间疾苦。

乱世诸侯割据,天下豪强鱼肉生灵,皆以百姓膏脂为食。

庙堂上,执剑人,多为豪强贵胄。

今日域内,又有谁者,敢为天下先

“我的剑,从来只为天下黎庶而挥。”

“说得好。”张飞狠狠地将长矛插在地上。

他一人拦在县城外。

今日纵使百万雄兵,也别想进入新都。

“放心去吧。”

“俺为你镇场子”

“谢过。”

刘云匆匆拜别。

身后鬼卒鱼贯而出。

五十健儿个個是百战好手,各持兵刃,朝着县署杀去。

新都县,昏暗的民房中。

案上灯火摇曳。

砰砰砰的撞击声,响彻周遭。

被丢在案上,如雨中浮萍般上下摇动的女子眼神绝望,流下泪来。

可她面前的军官却仍觉得不过瘾,他从腰间摸出缳首小刀,一把刺进那女子的心脏。

直到那女人痛苦的开始挣扎,这军官方才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没意思的女人。”

“死吧”

刀锋过喉。

脸色苍白的女子来不及反抗,喉间一抹猩红流下。

瞳孔失去焦距,很快断了气。

“这才痛快”

刚刚消完火的军官穿好衣衫,笑着走出门去,又令人将这尸体抬走。

“下次,抢一个嫩点的来。”

“这等货色,不好用。”

两侧的屋舍中,也都是正在施暴的兵士。

这些人都穿着刘备军的甲胄。

旌旗,却还是刘璋时代的旧旗帜。

“军侯,我们倒是想找嫩点的。”

“可是,平日里也抓不到啊。”

士兵们抱怨颇多。

“唉,自从换了个刘备当主子,咱们的日子是一天比一天难过了。”

“不仅不让咱们抢掠,连女人都不让玩。”

“我看,还不如去投了曹操算了,至少女人管够。”

说话的士兵,都不是蜀中口音。

这些人容貌各异,都是来自三辅、南阳、汝南的贼寇和流民。

他们在刘焉时代入蜀,世代征召为兵,军队名曰“东州兵”。

东州兵来自五湖四海,纪律散乱,平日里肆意抢掠蜀中,已成习惯。

这样一群人,指望他们遵守法纪,简直是做梦。

“行了,都穿好裤子。”

“上头吩咐了。”

“赶紧把这地儿处理干净,今天就得回成都。”

“唯”

东州兵们翻箱倒柜,把劫掠来的财宝尽数用马车拉走。

带不走的妇人,则是刀刀毙命。

鲜血溅了满墙,到处是妇人嚎哭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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