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天娱的离谱合同(2 / 4)
:“于总你可不知道,当时我知道沈青给张靓影写歌,我比你更惊讶。”
于总:“哈哈,这就是天才。”
汪晗:“……”
天娱的人千里迢迢从长沙跑来杭城,可不是为了和张靓影吃顿饭,也不是为了吹捧沈青。
他们的目的是拿下张靓影。
众所周知,超级女声是芒果台联合天娱打造的节目,而天娱其实就是芒果台投资的企业。
面对好苗子,天娱怎么可能放过?
毕竟天娱本身就是一家艺人经纪公司……
……
沈青没什么大文化,前世也没正经的签过什么合同,所以,合同看起来非常的慢。
至于张靓影,她更看不太懂。
半个小时过去了,两人才看了不到三分之一。
但这种东西不能操之过急,毕竟合同里随便一个‘字’的陷阱,就能让一个歌手掉落万劫不复的境地。
另外一个‘慢’的原因,就是沈青在演戏——他故意摆出一副我们很高兴谈签约的样子。
以此来麻痹天娱的人。
能拖一天是一天。
如果天娱把合同一拿出来,沈青就直接回绝了,那么天娱后面绝不会善罢甘休。
甚至做局淘汰张靓影。
那样损失就太大了。
至少要拖到杭城赛区决赛之后——等到了总决赛阶段,全国都在关注,他们不敢太过分。
就算到时候,他们故意把张靓影短信得票数弄到最低,那么上了PK席,大众评审的眼睛也是雪亮的,不至于被直接淘汰。
“10年合约……”
“前三年按照8/2分成,第四年视情况增加比例……”
“公司不同意,艺人不得解约。”
“公司可以单方面宣布解约。”
“因艺人原因不得不解约时,违约金是前一年收入的50倍,即使艺人身体健康原因导致解约,也一样执行30倍……”
“版权归公司,即使张靓影自己写的歌曲,也归属公司所有……”
“艺人不得绕过公司唱别人写的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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