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从孔子三重特质悟人格之美(3 / 11)
定不妥协,是对 “义” 的坚守、对 “礼” 的维护,是 “仁者” 在是非面前的清醒与果敢。这种 “厉” 不针对个人,而针对违背 “仁” 与 “礼” 的行为,是孔子人格力量的集中体现。
在维护 “礼” 的秩序方面,孔子的 “厉” 表现为对僭越行为的坚决反对。春秋时期,“礼崩乐坏”,诸侯、大夫僭用天子之礼的现象屡见不鲜,孔子对此始终保持坚定的批判态度。鲁国季孙氏 “八佾舞于庭”,用天子规格的乐舞,孔子愤怒地指责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齐国大夫陈恒弑君夺权,孔子虽已年迈,却仍 “沐浴而朝”,请求鲁哀公出兵讨伐,认为 “以臣弑君,天下之恶也”。这种 “厉” 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对 “礼” 所维系的社会秩序的坚守 —— 在孔子看来,“礼” 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僭越 “礼” 的行为若不被制止,终将导致天下大乱,因此必须以坚定的态度扞卫。
在坚守 “义” 的底线方面,孔子的 “厉” 表现为对利益诱惑的清醒拒绝。他主张 “见利思义”,认为利益的获取必须以 “义” 为前提,违背 “义” 的利益坚决不取。周游列国途中,孔子多次面临利益诱惑:在楚国,楚昭王欲以七百里封地赏赐孔子,却要求他放弃 “礼治” 主张,孔子毫不犹豫地拒绝,称 “道不同,不相为谋”;在卫国,卫出公欲重用孔子,却不愿解决 “父不父、子不子” 的伦理困境(卫出公与其父蒯聩争夺君位),孔子虽身处困境,仍坚持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选择离开。这种 “厉” 是对 “义” 的绝对坚守,是孔子 “仁者” 人格的底线,不因处境艰难而动摇,不因利益诱惑而妥协。
在教育弟子坚守原则方面,孔子的 “厉” 表现为对弟子失德行为的严肃批评。他虽温和待徒,却绝不纵容弟子违背 “仁” 与 “礼” 的行为。弟子冉有帮助季孙氏聚敛财富,加重百姓负担,孔子严厉地说 “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将冉有排除在弟子之外,以此警示其他弟子坚守 “义” 的底线;弟子宰我白天睡觉,违背 “学而不厌” 的求学态度,孔子批评他 “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以严厉的言辞督促其改正。这种 “厉” 源于对弟子的负责 —— 在孔子看来,弟子不仅要学习知识,更要培养品德,若在原则问题上松懈,终将沦为 “小人”,因此必须以严肃的态度纠正。
(三)“温” 与 “厉” 的辩证统一:仁礼相融的人格智慧
孔子的 “温” 与 “厉” 并非对立,而是辩证统一的整体,其核心在于 “仁” 与 “礼” 的相融 ——“温” 是 “仁” 的外在表现,“厉” 是 “礼” 的内在坚守;“温” 为 “厉” 赋予人文温度,避免其沦为冷漠的教条;“厉” 为 “温” 划定原则边界,防止其变成无底线的纵容。这种统一,展现了孔子人格的智慧与成熟。
“温” 是 “厉” 的基础。孔子的 “厉” 从不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违背 “仁” 与 “礼” 的行为,其出发点是 “爱人” 而非惩罚。例如,他批评季孙氏 “八佾舞于庭”,本质是担心僭越行为破坏社会秩序,最终损害百姓利益;他批评冉有聚敛财富,核心是希望冉有回归 “仁” 的初心,关心百姓疾苦。这种以 “温” 为基础的 “厉”,虽态度坚定,却充满人文关怀,让人感受到的是原则的力量,而非恶意的攻击。
“厉” 是 “温” 的保障。孔子的 “温” 从不意味着无原则的妥协,而是以 “厉” 为边界的温和。若缺乏 “厉” 的坚守,“温” 便会沦为无底线的纵容,最终损害 “仁” 的本质。例如,若孔子对季孙氏的僭越行为保持 “温” 和沉默,便是对 “礼” 的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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