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哭日不歌:情感的节度(3 / 6)

加入书签

战死时的 “不歌”,藏着痛惜与自责。《左传?哀公十五年》记载,子路在卫国政变中 “结缨而死”,孔子听闻 “哭之于中庭”,当日便停了所有歌乐。据《孔子家语?子贡问》,孔子曾警告子路 “汝好勇过我,无所取材”,担心其鲁莽招祸,如今成真,哀痛中更添自责。这一天的 “不歌”,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对自身预言成真的痛苦回应。

吊唁旧馆人之丧后的 “不歌”,体现泛爱之仁。《礼记?檀弓》记载,“孔子之卫,遇旧馆人之丧,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说骖而赙之。子贡曰:‘于门人之丧,未有所说骖,说骖于旧馆,无乃已重乎?’夫子曰:‘予乡者入而哭之,遇于一哀而出涕。予恶夫涕之无从也。’” 孔子因旧馆人(曾接待过他的馆舍主人)之丧而哭,当日便不再唱歌,这种对非亲非故者的情感关照,正是 “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的实践,“不歌” 是对 “一哀而出涕” 的尊重。

日常吊唁后的 “不歌”,展现礼仪自觉。《论语?乡党》记载孔子 “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若当日参与吊唁而哭,便自然 “不歌”。这种自觉无需提醒,如《周易?艮卦》“艮其止,止其所也”,知道在何处停止,是修养的体现。子夏曾总结 “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这种 “变” 也包括情感表达的适时调整。

五、情感节度:儒家的核心修养

“哭日不歌” 体现的 “节”,是儒家修养的重要维度。《周易?节卦》“节,亨。苦节,不可贞”,强调 “节” 需适度,过度节制(苦节)不可取,孔子的 “不歌” 是 “节而不苦”—— 既不纵歌以违哀,也不因哀而废乐(次日可歌),恰如《中庸》“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情感的适度能带来内心的和谐。

情感节度的反面是 “过” 与 “不及”。《论语?先进》中,子路 “率尔而对” 的冒失是 “过”,冉有 “如其礼乐,以俟君子” 的退缩是 “不及”,孔子认为 “过犹不及”。情感表达亦如是:哭而不止是 “过”(如 “妇孺哭踊无节”),哀而不哭是 “不及”(如 “临丧不哀”);歌而失度是 “过”(如 “宴乐无节”),乐而不歌是 “不及”(如 “无故不乐”)。“哭日不歌” 则是 “无过无不及” 的典范。

情感节度的培养,需 “克己” 与 “循礼” 结合。《论语?颜渊》“克己复礼为仁”,“克己” 是内在的自我约束,如哭日主动不歌;“循礼” 是外在的礼仪规范,如《仪礼?丧礼》对哭踊次数的规定。二者结合,使情感表达既真诚又合宜,如《礼记?坊记》“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礼是情感的堤防,防止其泛滥或干涸。

情感节度的现代价值,在于对抗 “情感异化”。现代社会的 “表演性情感”(如社交媒体上的虚假悲伤)、“麻木性情感”(对他人痛苦无动于衷),都是情感失度的表现。“哭日不歌” 提醒我们:情感不是工具,而需真诚面对;不是炫耀,而需适度表达。这种态度能帮助我们在喧嚣中保持内心的清明。

六、历史回响:哭日不歌的传承与诠释

孟子对情感节度的发展,强调 “大体” 与 “小体” 的区分。他在《孟子?告子上》提出 “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大体” 指道德情感,“小体” 指感官欲望。“哭日不歌” 正是 “从其大体”—— 优先尊重哀痛的道德情感,不纵容唱歌的感官欲望。孟子进一步提出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认为这种情感需 “扩而充之”,但也需 “节而制之”,避免泛滥,与孔子的节度思想一脉相承。

荀子以 “礼论” 规范情感表达。《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