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义利之辨:千年哲思的时代回响(2 / 7)

加入书签

物质利益对民生的基础性作用,但强调统治者应通过 “制民之产”“薄税敛” 等 “义政”,保障百姓的合理利益。孟子还以 “五十步笑百步” 的比喻,批评梁惠王只关注军事利益,而忽视百姓疾苦的做法,指出真正的治国之道在于行仁义、施德政。这种将个人道德修养与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思想,使儒家义利观成为完整且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理论体系。

二、历史长河中的义利实践:治世与衰世的镜像

(一)汉唐治世:义利平衡的典范

汉文帝刘恒的治国实践,堪称义利平衡的楷模。他在位期间,多次下诏废除苛政,减轻田赋,将 “义” 落实为 “忠” 于百姓的责任。公元前 167 年,齐太仓令淳于意获罪,其小女儿淳于缇萦上书愿为官婢替父赎罪,汉文帝被这份孝心与勇气打动,不仅赦免了淳于意,更借此契机推动刑法改革,废除肉刑。这种 “哀怜悲其意” 的宽恕之举,既彰显了仁德,又稳定了民心。

在经济上,汉文帝推行 “与民休息” 政策,开放山林川泽供百姓渔猎樵采,在保障国家税收的同时,促进了民间经济发展。据《史记?平准书》记载,当时 “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汉文帝还以身作则,生活简朴,在位 23 年,宫室、苑囿、车骑、服饰等都没有增加,为天下百姓树立了节俭的榜样,实现了义与利的良性互动。

唐代贞观年间,魏征以 “忠” 谏闻名,他多次提醒唐太宗 “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唐太宗虚心采纳谏言,推行均田制、轻徭薄赋,保障农民利益;同时完善科举制度,打破门阀垄断,为寒门子弟提供晋升通道。在民族政策上,唐朝推行 “华夷一体”,文成公主入藏,带去先进的技术与文化;大量任用少数民族官员,如突厥人阿史那社尔为将领。这些举措既维护了国家统一,又促进了民族融合,展现出超越狭隘利益的大义。

魏征病逝后,唐太宗感慨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种君臣之间基于道义的良性互动,为 “贞观之治” 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贞观年间,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史载 “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成为中国历史上义利平衡、国家治理的典范时期。

(二)宋明衰世:义利失衡的警示

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期,围绕 “义利之辨” 展开了激烈争论。王安石主张 “理财为方今先急”,推行青苗法、市易法等改革措施,试图通过国家干预经济增加财政收入,以解决北宋 “积贫积弱” 的局面。然而,变法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官员为追求政绩,强行摊派贷款,导致百姓负担加重。一些地方官府在青黄不接时,不论百姓是否需要,都强制他们借贷,还款时还收取高额利息,使得许多农民陷入债务困境。

司马光等保守派激烈反对,认为 “义者,天下之公利”,指责王安石 “兴利之臣,专以聚敛为务”。这场争论本质上是如何平衡公利与私利、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冲突。王安石强调通过 “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 来实现国家富强,但在实践中忽视了百姓的实际承受能力;司马光则更注重维护传统的义利秩序,担心变法会破坏社会稳定。最终,变法因义利失衡引发社会动荡而失败,北宋的统治危机也进一步加深。

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繁荣,但官场腐败盛行,义利观严重扭曲。张居正改革虽一度振兴国势,但未能从根本上扭转 “争权夺利” 的风气。万历年间的 “国本之争”,持续长达 15 年之久,群臣围绕太子朱常洛与福王朱常洵的储位问题争执不下。内阁首辅申时行、王锡爵等重臣卷入其中,为了迎合皇帝或维护自身利益,不惜违背道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