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9章 公诉之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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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会议室的灯光冰冷而明亮,照在厚重的卷宗上,仿佛能穿透纸张,映出其中所承载的罪恶与沉重。

检察官郑雅萍——此刻她的身份更侧重于法律的审查者与公诉人——正带领团队进行移送审查起诉前的最终核对。

空气凝重得能拧出水来。

桌上摊开的,不仅是纸墨,更是安徽淮南的鲍玉佳、上海崇明的曹荣荣、石家庄的孙鹏飞、陕西靖康的张帅帅、浙江嘉定的沈舟、河北高碑店的武京伟、广东肇庆的伍华权、福州的危金根父子、新城场站的魏、四川达州的林奉、福建闽清的付书云、内蒙古的马文平、湖北云梦的程俊杰、南昌的梁露……这十数个被贪欲、恐惧、愚蠢和冷漠扭曲的人生。

“焦点再次回到新城场站仓库那场围殴,”

郑雅萍的声音在会议室回荡,清晰冷静,如同手术刀,“这是全案情绪爆点,也是内部关系彻底破裂的标志,更是证明其犯罪团伙性质恶劣程度的关键情节。”

她开始逐层剖析,将混乱的暴力置于法律的放大镜下:

“主观方面:”

“孙鹏飞,要用意是转移矛盾、铲除异己、重新确立个人权威。

其行为具有明确的故意性和目的性。”

“鲍玉佳、张帅帅、沈舟、曹荣荣、伍华权等人,动机复杂。

包含经济利诱(张帅帅)、恐惧从众(曹荣荣、鲍玉佳)、泄怨气(沈舟)、盲目跟从(伍华权)。

但无论动机为何,其对伤害行为的‘明知’和‘主动参与’态度明确。”

“林奉、付书云,作为在场军官,其‘默许’与‘纵容’,主观上是对施暴行为的心理支持,客观上助长了气焰。

付书云‘阻挡路线’的行为,更具主动帮助性质。”

“危暐(vcd)是典型的落井下石,彰显暴力,寻求扭曲的存在感。”

“马文平,其‘拉扯危暐’行为,动机混杂自保与有限的制止,性质特殊,需单独评价。”

“程俊杰、梁露,系纯粹受害者与见证人。”

“客观方面:”

“实施了共同的殴打行为。

孙鹏飞煽动、指挥;鲍玉佳、张帅帅、沈舟、曹荣荣、伍华权、危暐等为主要实行者;林奉、付书云为纵容、帮助者。

行为针对两个特定对象:陶成文、魏。”

“造成了实质伤害后果。

陶成文腰椎重伤,多处软组织挫伤;魏身体多处损伤,精神遭受严重冲击。

情节恶劣。”

“客体:”

“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玷污了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

“证据链:”

“梁露的全程录音(核心证据);所有参与者的相互指认证言(包括马文平、程俊杰、梁露的见证陈述);魏、陶成文的陈述;医院的伤情鉴定;现场勘查笔录……证据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闭环,无可辩驳。”

一名年轻的检察官提问:“郑检,关于林奉、付书云的军官身份,以及危金根的案件管辖问题…”

“林奉、付书云涉嫌犯罪部分,由军事检察院管辖,但其犯罪事实与地方案件紧密交织,证据互为依托,我们将与军事检察院建立联合办案机制,确保司法公正统一。”

郑雅萍回答得斩钉截铁,“危金根案,同样如此。

其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教唆等罪行,由军队纪检和地方司法联合审查。

其子危暐所涉罪行,由地方司法机关管辖。

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也没有‘独立’的犯罪。”

她合上最后一本卷宗,目光扫过全场:“本案并非简单的诈骗或伤害。

它呈现了一种可怕的‘生态’:利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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