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六十忠魂犹未瞑一奸颅足酬恩(1 / 5)
卷语
《大吴史?兵志》载:"
德佑十四年八月,大同卫幸存边军百廿人,皆带战伤,相率至忠烈祠前。
捧阵亡者名册跪呈玄夜卫,册朱书岳峰二字,下列六十二人姓名,各以血指印钤记。
请曰:李谟奸党已伏法,愿以其祭岳将军及巷战死士,庶几告慰忠魂。
玄夜卫百户周显亟以闻,帝萧桓览册默然良久,命廷议,曰此辈血战余生,其请当重。
"
《边镇志?遗民记》补:"
边军所呈名册,凡七页,每页皆有血指印,乃幸存者以残指按记——或断指、或裂掌,痕如红梅缀纸。
列岳峰二字,旁注身被七创,倚柱督战;次列王二,注年十五,为护主被劈,皆与钟楼尸检录吻合。
时镇刑司旧吏犹有在朝者,劾边军聚讼,有干国体,帝斥曰彼辈以血肉扞城,以残躯请命,何得谓干政?。
"
残甲斑斑凝血痕,名册高擎泪先奔。
六十忠魂犹未瞑,一奸颅足酬恩。
莫谓军声多激切,须知骨血浸城门。
请将贼荐亡士,告与黄泉我辈存。
残阳把城门染成块暗的红,砖缝里的血痂被风吹得卷边,像一张张欲开的嘴。
周明远捧着那本牛皮名册,指腹磨过封面的“忠勇营”
三个字——笔锋被血渍泡得涨,是老营官赵武的笔迹,他总说“名字要刻进骨里,才对得起这身甲”
。
此刻,名册上的六十个名字,有三十七个被暗红浸透,墨迹与血痕糊成一团,只有“陈三”
“李狗剩”
几个小字还清晰,那是去年刚补进来的少年兵,连像样的大名都没来得及取。
他的残甲挂在肩头,左胸的护心镜裂成蛛网,边缘卷着,像被反复啃咬的骨头。
暗红的血痕在甲片凹处凝成硬痂,指甲刮过会簌簌掉渣——是三天前巷战时,为护着这本名册挨的刀,当时血顺着甲缝往怀里淌,把名册的边角泡得皱。
身后传来沉重的脚步声,两个亲兵抬着个木盘,黑布罩着的东西轮廓狰狞,盘沿的血珠正往下滴,砸在青石板上,晕开小小的红。
“都齐了?”
周明远的声音劈得像破锣,喉间还卡着战场上呛的血沫。
亲兵掀开黑布,张禄的级滚在盘里,眼睛圆睁着,嘴咧成个诡异的弧度,像是到死都不信自己会栽在这些“泥腿子”
手里。
这颗头颅今早刚从城门楼子上卸下来,之前悬了三天,北风吹得脸皮干硬,却依旧能认出左眉那颗痣——当年他给镇刑司当千户时,总用这颗痣当标记,在密信里画个黑点代替签名。
周明远突然跪下去,残甲撞在砖地上,出“哐当”
一声闷响。
膝头压着块碎骨,是陈三的,那孩子喉管被刺穿时,还死死攥着半截断矛,矛尖挑着张禄亲卫的耳朵。
他把名册举过头顶,泪水砸在纸页上,晕开“赵武”
两个字——老营官是被张禄从背后捅的刀,临死前还在喊“护好名册”
,血从嘴里涌出来,溅在周明远的甲胄上,烫得像团火。
“弟兄们,看着!”
他突然嘶吼,声音震得木盘里的级晃了晃。
风掀起名册的纸页,露出夹在里面的半截箭杆,尾羽是灰雁的,是李狗剩的信物——那孩子总说“灰雁能飞过雁门关,带着信回家”
,如今箭杆上的血渍已经黑,却还留着他用牙咬过的痕迹。
周明远的目光扫过城门下的新坟,六十个土堆前都插着木牌,有的写着名字,有的只画着个歪歪扭扭的甲胄,那是连姓名都没人记得的兵。
最西边的土堆前,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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