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朝堂犹辩真与假烽燧已传狼兵獗(1 / 5)
卷语
《大吴史?刑法志》载:"
德佑十四年三月廿七三更,宣府卫西粮仓突遭火焚。
时夜风骤起,烈焰穿雉堞而上,映红半城,存粮三万石(计支边军三月之需)尽成焦土。
玄夜卫指挥使沈毅闻变,亲率缇骑五十,于粮仓东侧柴房擒获纵火者张二狗——其人髻藏镇刑司特制蜡丸,靴底沾江南桐油痕,酷刑下供称受镇刑司佥事李谟亲令:焚粮后散流言,指岳峰纵部曲焚仓逼饷。
供词牵涉火油采购账册(江南织造局壬寅年批次)蜡丸密信(李谟亲书焚后嫁祸岳峰五字)等物。
谢渊持供词力主三法司会审,曰仓焚事大,涉边军生死;李嵩驳之,谓玄夜卫用烙铁烫肋私刑逼供,供词不可信,引《神武律》特务机构不得私刑条抗辩。
帝萧桓御文华殿览案三日,终下旨先锁凶犯于诏狱署,命玄夜卫勘验火油来源、镇刑司呈验往来文书。
时边关粮道因焚仓梗阻,北元夜狼部乘隙袭宣府卫左卫,掳掠刍粮千石,守将急报一日三至,纸尾皆注士卒已三日食粥,今粥亦将尽。
"
三更烈焰裂长空,雉堞吞光映血红。
万廪粟米成焦土,一炬烧穿三月供。
谁将密令封蜡丸,驿卒传书过险滩。
匹夫怀揣五两银,甘替权臣顶罪愆。
玄夜卫刀剜黑幕,寒光直逼镇刑署。
镇刑司笔乱刑章,墨汁混着边军哭。
最怜关卒啃冰屑,甲胄穿洞风如割。
朝堂犹辩真与假,烽燧已传狼兵獗。
宣府卫西粮仓的焦土还在冒烟,沈毅蹲在残垣下,用匕挑起块凝固的黑油。
那油质黏稠,带着江南桐油特有的腥气,绝非边军常用的胡麻火油。
他指尖碾过焦黑的麦粒,麦粒外壳已炭化,内里却还是白的——火是从外面烧起的,不是粮仓自燃。
"
指挥使,在粮仓后墙根现这个。
"
玄夜卫校尉赵勇捧着个残破的油布包,里面是半枚蜡丸,蜡质里掺着朱砂,是镇刑司传递密信的记号。
沈毅捏碎蜡丸,里面的麻纸已被火烤得脆,隐约可见"
焚后嫁祸岳"
的残字。
远处传来镇刑司缇骑的马蹄声,李谟的亲随张全带着人马来"
协查"
。
沈毅将蜡丸残片塞进袖中,匕在焦土上划出"
李"
字,又用脚抹去:"
告诉张佥事,玄夜卫已控制现场,按《大吴律》,钦犯需由三法司会同勘问,镇刑司不得私带。
"
赵勇望着镇刑司缇骑的刀鞘,上面的"
镇"
字在火光下泛着冷光:"
指挥使,李佥事昨晚让人往大同卫送了三车火油,账册上写的是军需。
"
沈毅的指节捏得白,他想起谢渊的嘱咐:"
宣府粮仓是岳峰的命根子,烧仓的人,必是想断他后路。
"
张二狗被锁在玄夜卫地牢的铁镣上,脚踝的皮肉已被磨烂。
他原是粮仓的看守,今早被现时,怀里揣着块碎银——镇刑司的通行令牌样式,边缘刻着个"
谟"
字。
沈毅举着烛台凑近,照亮他脸上的烫伤:"
这是镇刑司烙铁问供的痕迹,你倒先替他们用了?"
张二狗抖得像筛糠,喉间嗬嗬作响:"
是是李佥事的人给的银说烧了仓,就就让我去江南当粮商。
"
他突然抓住沈毅的靴筒,"
那火油是从从镇刑司的密道运进来的,通道口在在城隍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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