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劾奸佞王林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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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千余人无一生还。

臣于王林密室搜出奏疏底稿,朱批“缓奏”

二字赫然在目。

《军律》云“阻军情者斩立决”

,此其罪二也。

中股

当是时,逆党犹抱“官官相护”

之念,谓“镇刑司旧部遍朝野,可脱罪”

然天网恢恢,其心腹经历李穆见张谦、赵成相继伏法,恐遭株连,夜叩玄夜卫营门,献王林与北元夜狼将军密信三封。

信以蜜蜡封于竹筒,内书“破居庸关后,以长城为界,大吴岁贡北元银万两,王林掌幽云十六州”

,火漆为北元皇室狼头印,笔迹经三法司比对,与王林诏狱供词丝毫不差。

《大吴律?谋逆篇》载“通敌裂土者,凌迟三千六百刀,株三族”

,此其罪三也。

居庸关决战之日,北元数万骑压境,王林党羽赵奎于城头传密信“西墙薄弱”

陛下亲登城楼擂鼓,鼓槌染血犹不停,声震山谷。

边军士卒闻鼓奋起,周毅率骑兵两翼包抄,斩敌三千余级。

北元将领见城头“大吴”

旗不倒,内奸已诛,竟坠马而逃,此非独力战之功,实乃邪不压正之理。

后股

德佑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陛下设“军前审案”

于居庸关校场,军民数万旁听。

臣捧《大吴律》宣王林三罪:扣疏阻军致千将战死,卖粮资敌使边军冻馁,通敌裂土欲献半壁江山。

王林犹嘶吼“官官相护,尔等亦难清”

,然缇骑呈上其党羽李嵩、王显等受贿账册,军民怒掷雪块,骂声震野。

午时三刻,刽子手按律行刑,王林级传九边,每至一关,军民焚香告慰亡灵,曰“奸贼伏法,冤屈得雪”

次年正月,陛下复于大同卫审贪腐,三日审结二十七案。

卫所千户孙志“卖粮换银”

,斩于军前;知府王庆“克扣冬衣”

,流放三千里;驿丞“虚报阵亡”

,革职永不录用。

追回军粮五万石,当场分拨边军,士兵按血指印领粮,曰“此生愿守长城,不负陛下”

百姓献万民伞,绣“军前清弊,民安兵强”

,伞骨刻九边地名,皆军民所书。

束股

夫王林之败,非一日之寒;边弊之清,非一事之功。

祭天誓师,立“清奸”

之誓;查驿擒奸,破“困师”

之谋;仓前斩吏,揭“卖粮”

之罪;军前正法,彰“法典”

之威。

臣观之,逆贼伏诛则军饷不亏,吏治清明则边军不寒,军民同心则长城永固。

今九边传已毕,王林党羽五十余人皆伏法,抄没家产充军饷,边军粮仓皆满,冬衣厚实,士卒歌曰“陛下圣明,边尘不兴”

收结

臣忝列都察院,随陛下亲征半载,见逆贼伏法而边烽靖,睹军粮还营而士气扬,感陛下“重典治贪”

之决心,佩军民“同仇敌忾”

之忠义。

伏望陛下以此案为鉴,令玄夜卫督九边设“军民监督坊”

,月核粮册,季查军器,使贪腐无隙可乘,通敌无计可施。

则大吴江山如居庸之险,永固不摇;军民安乐似大同之春,长久不息。

谨具本上闻,伏乞圣裁。

德佑三十年正月二十日,臣谢渊诚惶诚恐,顿顿。

(附:王林罪证卷宗十册、军前审案记录五卷、九边传回执九份、军民谢恩万民伞图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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