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安汉公篡位称帝(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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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给宗族邻里;原来没有土地者,按上述制度受田。二是将奴婢改称“私属”,不得买卖。诏令还规定,如果有人敢于攻击井田制度,煽动人破坏法令,则将其流放至边境地区。

王田、私属制,是王莽针对西汉以来最突出的土地和奴婢两大社会问题提出来的解决办法。从主观上,王莽看到了农民失去土地是由于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土地买卖。因此,规定土地国有,不准私人买卖土地,便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被抛出土地的现象。

后来王莽依从国师刘歆的奏议,遵照周制,立五均司市泉府等官。

此外所有官职,如在中央官职中,更名大司农为羲和,后改为纳言,改大理为作士,太常为秩宗,大鸿胪为典乐,少府为共工,水衡都尉为予虞,光禄勋为司中,太仆为太御,卫尉为太卫,执金吾为奋武,中尉为军正。地方官职的名称也多有改动:太守改为大尹(或卒正、连率)、都尉改为太尉、县令(长)改为宰。等等。此外,王莽还增加了许多新的官职,如在中央新置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列于九卿;置大赘官执掌舆服御物,后又典兵,位上卿;设司恭、司从、司明、司聪、司睿等五大夫;在地方,州置牧副,部置监副,等等。王莽根据古籍,更改了秩禄之号,还按照传说的周制大封五等诸侯共七百九十六人,附庸一千五百一十一人,其中有很多人并没有实际得到封地,每月只能领到几千钱。这种制度,果可行不可行呢?

商周时期的土地国有制,早在战国以后即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经过秦和西汉二百余年的发展,到西汉末年,土地私有已成为封建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因此,实行王田的诏令刚一颁布,便遭到大小土地所有者的强烈反对。一部分地主、官僚甚至举兵反抗。

正在喜事纷更的时候,忽然由徐乡侯刘快,起兵讨伐王莽,进攻即墨,王莽方拟派遣将士前往防御,那即墨已传来捷报,刘快已经败死了。原来刘快是汉胶东恭王刘授次子,恭王授系汉景帝五世孙。有兄名刘殷,嗣爵胶东王,王莽降刘殷为扶崇公,刘殷未敢叛变王莽,独刘快却志在讨逆,纠众数千人,从徐乡趋即墨城,意欲踞城西向。偏即墨城中的吏民,闭城拒守,刘快众多都是乌合之众,不能久持,渐渐溃散。守吏趁势杀出,把刘快攻击打走,刘快竟窜死长广间。

刘殷闻弟刘快起兵,惶恐得很,紧阖城门,自系狱中,一面上书谢罪。王莽既得捷报,只命刘快妻子连坐,赦刘殷勿问。越年为始建国二年,王莽恐刘氏的余波,仆而复起,索性将汉室诸侯王,一体削夺,废为庶人。只有前鲁王刘闵,中山王刘成都,广阳王刘嘉,曾经歌颂王莽功德,侈陈符命,故仍得受封列侯。无耻之徒。

嗣复由立国将军孙建等,奏言:“汉氏宗庙,不当复在长安,应与汉室一同罢废。”王莽欣然许可,惟言国师刘歆等三十二人,夙知天命,夹辅新朝,可存宗祀。刘歆之女为皇子妃,使仍刘姓,余三十一人皆赐姓王氏,并改称定安太后为黄皇室主,示与汉朝绝婚。

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篡汉,建立新朝,便派安阳侯王舜去向太后索取玉玺。

王政君怒骂:“你们父子一家承蒙汉家之力,才能世世代代都得到富贵,既没有报答他们,又在他人托孤之时,趁机夺取国家,完全不顾恩义之道。为人如此,真是猪狗不如,天子怎么会有你们这种兄弟!而且如果你们自以为得到天命而成为新皇帝,想要改变正朔服制,就应该自己做新的玉玺,流传万世,为何想要得到这个亡国的不祥玉玺?我不过是个汉家的老寡妇,随时都可能会死去,所以想要拿这颗玉玺陪葬,你们终究是得不到的!”

王政君随即痛哭流涕起来,旁人也跟着垂泣。

王舜虽感到悲哀,但过了许久还是说:“臣等已经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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