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火烧钦差,代帝巡天,便宜行事!杨武案引起的连锁反应!(4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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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一些有重大政治影响的案子,可能会以奏疏的形式呈递入宫。

    杨武案,就是其中之一。

    这是一道与举子相关的案子,论断案难度,并不算大。

    公案的嫌犯名为杨武,淳安县人,乃是一名二十余岁的举人,不时为平民百姓撰写一些诉状,顺带锻炼春闱第三场的考试能力,也算是小有名气。

    其妻为丹阳县学官的三女儿,徐氏。

    夫妇二人,一齐经营着一点旅店生意,要钱有钱,要社会地位有社会地位,日子颇为滋润。

    其中的一户租户,丈夫是一名童生,名为葛连,妻子为毕氏。

    一日,杨武为人撰写诉状,恰好经过旅店,碰见了毕氏习字,就主动指点了两句。

    谁承想,市井无赖竟是造谣称其“奸占毕氏”。

    毕氏哭诉了几日,其丈夫葛连担心名声被扰,就主动搬离了杨武、徐氏夫妇经营的旅店。

    本来,事情到这儿,就是单纯的“被造谣”的问题,连小打小闹都算不上。

    谁承想,夫妇二人搬出旅店没几天,葛连竟然就口吐白沫,寒热抽搐致死。

    葛连的生母沈氏,怀疑其中有问题,认为儿媳毕氏真的与杨武有奸情,儿子是被恶毒媳妇毒杀。

    于是乎,上报淳安县令,要求验尸。

    淳安县令一验尸,认为尸身与砒霜中毒起码有六七分相似性,也不深究余下的三四成“不相似性”有没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就直接抓了杨武与毕氏。

    杨武与毕氏自是不认,可连着打了几天,严刑逼供之下,自是不认也得认。

    县令初审,有罪!

    县令审了案子,自是得上报通判。

    结果,杭州府通判一审,杨武竟然当庭翻供,自言遭到严刑毒打,不认罪行。

    一时之间,舆论四起。

    按理来说,自此就该翻案。

    可不巧的是,杭州府通判与淳安县令是连襟。

    为了护住淳安县令,通判下令二次严刑逼供,并趁机让人篡改有逻辑漏洞的呈词、验尸记录。

    甚至,就连砒霜的来源都安排得一清二楚,更是有砒霜的贩卖者上庭作证。

    杨武与毕氏遭到二次殴打,自是又一次屈打成招、供认不讳。

    如此,证词、证人、证物三者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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