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驱邪(1 / 2)
新宅的契书拿到手,沉甸甸地压在王金宝怀里,也压在一家子人的心头上。
欢喜是真欢喜,可那“鬼宅”的名头,像根看不见的小刺,虽说不信,但到底硌应人。
尤其赵氏和刘氏,虽然一点也不怕,夜里躺下,心里头难免还是嘀咕。
“按老规矩办!”王金宝一锤定音,眼神里是庄稼人特有的务实和一种近乎执拗的底气,“管它啥玩意儿,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咱老王家祖传的煞气,还能让些阴祟玩意儿唬住了?”
于是,搬家的日子暂且押后。
“他娘,你带着老大媳妇,明儿个去市集,挑几只精神头最足、冠子最红的大公鸡!黄纸、香烛也备足些!”王金宝发话,声音沉稳,带着一家之主的决断。
狗娃眼睛一亮,积极请缨:“奶!我跟你去!我眼神好,专挑那冠子红得发紫、爪子有劲的!那血才旺!”
次日傍晚,夕阳的余晖给清静的巷子镀上了一层暖金色,却也让那扇新归属王家的黑漆大门投下更长的影子,平添几分肃穆。
王家人再次来到宅子前。
不过这次来的却只有四人,王金宝、王大牛、狗娃和王明远。
原本是不让王明远来的,以往在清水村,这类事爹娘总嫌他身子弱,读书耗神,从不让他沾边。
不过在王明远的强烈要求下,王金宝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王金宝望着此刻站他他身前的小儿子,三年书院生活,当初离家的瘦弱少年如今身量抽高了不少,虽比起他两个哥哥和狗娃还是显得文弱,但眉宇间那股沉静气度已然不同往日,肩膀也宽了些,像个能扛事的成年人了,也能经的起事儿了。
一进院子,那股久无人居的清冷气息便扑面而来,虽然白日里简单收拾过,但暮色渐合,还是显得有些空旷寂寥。
“行了,就这儿吧。”王金宝在二进院的堂屋前站定,环视一圈,“老大,狗娃,家伙事拿出来。”
王大牛和狗娃应了一声,动作熟练地一撩外衫下摆,竟从腰间皮鞘里各自抽出了两把磨得锃亮、寒光闪闪的厚背杀猪刀!
尤其王大牛手中的那两把,那刀身宽厚,刃口锋利,一看就是常年使用、饮血无数的老伙计,带着一股子凛然的煞气。
狗娃将其中一把略新些的递给王金宝,王大牛则双手捧着一把刃口略带陈旧磨损、木柄被岁月和手汗浸得油光发黑的杀猪刀,郑重地递到王明远面前。
“三郎,”王大牛声音憨厚却透着认真,“这把刀是咱爷当年用顺手的,后来传给了爹,爹又传给了我。我一直给你留着,用上好的油擦着,没让它生过一点锈,而且还时不时的见见血。
咱老王家的人,甭管以后读多少书,做多大的官,这股子根上的胆气和煞气不能丢!
今天,大哥就把它交给你!你拿着,就在这堂屋门口坐着,啥也不用干,镇着就行!”
王明远看着那柄沉甸甸、仿佛承载着王家几代人气运的杀猪刀,心头蓦地一热。
他并非嗜杀之人,但此刻,他感受到的是一种传承,是一种父兄将他视为真正顶门立户男人的认可与保护。
他深吸一口气,伸出双手,稳稳接过:“谢谢大哥!我明白了。”
冰凉的刀柄入手,沉甸甸的分量压在手心,奇异地带来一种踏实感。
(简介里的杀猪刀第一次出现了!)
这时,王金宝、王大牛、狗娃三人相视一眼,竟开始动手脱去上身的短褂,露出精赤赤的上身。
好家伙!暮色微光下,只见三条汉子宛如铁塔金刚,铜色的皮肤下,块垒般的肌肉虬结隆起,胸膛宽阔,胳膊粗壮得堪比寻常人的大腿。
更引人注目的是,三人从胸口到臂膀,竟都生着浓密的胸毛汗毛,随着呼吸微微起伏,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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