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陷阱逻辑!(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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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会吗?

    不会,陈东第一刀并未捅入重要脏器内。

    陈伟现场拨打电话完全可以将自己送往医院提供治疗。

    所以......

    张成忽的一愣,连忙反应过来,脸色一板,当即大声制止:

    “审判长,对方律师在倒果为因,死者陈伟只是做出了应激行为!”

    “他在断章取义,我提议将对方律师逐出法庭!”

    闻言,徐良面不改色,开口反驳:

    “呵,我所说,均与警方所提供信息属实!”

    “对方律师是在质疑警方的权威与公正!?”

    好大一顶帽子......

    张成气急,此时顾不得什么涵养,伸手指着徐良。

    “据你所说,陈东仅捅了我方委托人一刀,主观并不具备故意杀人罪......”

    “那陈伟脸上的伤又是怎么一回事!?”

    这话落下的瞬间。

    现场所有人都反应了过来,纷纷将眸子挪到徐良身上。

    确实。

    陈伟除了腹部上的剖伤以外,凶手还用刀直接插进太阳穴中,死状堪称惨绝人寰,若非如此,也引不来如此多的关注。

    审判长赵义皱起眉头,思索良久,忽的开口道:

    “被告方律师请回答。”

    无论如何,这种主动做出的伤害......却是洗不清故意的嫌疑。

    只不过......

    只见徐良淡淡一笑,注视着张成开口回应道:

    “根据警方卷宗所说,此伤为陈伟死后添加,与陈伟致死无关。”

    “所以,陈东并非对拥有人权的陈伟下手,而是对丧失人权的尸体进行鞭尸!”

    “按照刑法第302条,至多就是个侮辱尸体罪!”

    人在死前和死后,所享受到的权利完全不同。

    人一死,人权立马丧失,即便你将尸体脑袋摘下,至多便是七年!

    可在活着,哪怕仅有一口气吊着活,你把他脑袋摘下...至高可以死刑。

    而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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