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二百二十六章:写着写着睡着了……(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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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毒气,哈!那让他们来吧!让我把他们的肚子给撕开,看看这些德国佬的心到底是什么颜色!”维克多的确暴躁,不讨喜,甚至于残忍好杀,但作为人的良知还没有失去。所以他很不爽德国人搞的那些东西。

    凯点了点头,这两个家伙打打杀杀几十年,战斗力不用怀疑,只要拿上对付吸血鬼的武器,杀吸血鬼应该没有难度。毕竟对吸血鬼来说,这两个家伙绝对算是威力加强版,而且没有任何弱点。不怕阳光也不怕银器更不怕大蒜。

    “他们?”

    凯还没介绍过罗根两人,所以史蒂夫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底细,只是从他们的军装上看得出来,他们两个和他是老乡,美国人。

    混迹了欧洲这么久,史蒂夫对欧洲和美国军人之间的差别还是很清楚的。一只军队强不强不是看他们有多少人,有多少人枪炮。而是看他们的意志力。意大利不管怎么样也算是列强了吧,可事实上这帮意大利佬连特么非洲黑叔叔都打不赢。难道他们的武器装备不好吗?至少比起非洲黑叔叔的弓箭和长矛好吧。

    可不一样怂的一批?

    美国在这个年代其实也差不多,因为优越的地理环境,让美国周边根本没什么强力的敌人。近百年以来,他们就和英国、墨西哥、西班牙打过仗。

    其中和英国打更是一场灾难,不,应该说是和加拿大打仗是一场灾难。

    或许有人看着这个觉得有点可笑,美国什么时候和加拿大打过仗?

    还真打过,而且战绩相当不怎么样。那年拿破仑和英国在欧洲打的如火如荼,美国就起了心思。那时候英国和美国在北美很多地区的主权问题上都有矛盾。美国就想着趁着英国和法国死磕的当口将英国人赶出北美,从而达到独霸北美的意图。

    当时的美国很自信,因为英国为了对付法国,已经没多少力量在海外了。就连留在美洲的海军力量也少的可怜。陆军更别提了。严格来说,美国当时的敌人只有加拿大殖民政府。

    反正在美国眼中加拿大已经是砧板上的肉。

    结果,倒霉的美国人忽略了加拿大人的抵抗意志,以及他们对宗主国英国的忠诚,然后美国人惨了。最后英国人聚集了加拿大民兵直接艹翻了当时的美国,一路杀到了华盛顿,顺便把总统府和国会大厦给烧了。这也是后来为什么总统府称之为白宫的原因。

    虽然这已经是几十年前的老黄历了,可后来美国也没拿出什么像样的战绩。

    总体来说,依然是弱鸡。别说欧洲人了,就连美国人对自己的战斗力有多少都存疑。至少熟悉欧洲的史蒂夫并不看好自己家乡的大兵。所以当维克多站出来大言不惭的时候,他才会一副质疑的样子。

    “怎么?瞧不起我们?”维克多显然对这个小白脸老乡很不爽。别人都没说什么,你一个美国人居然瞧不起自己人,这简直岂有此理。这感觉就好像现如今的中国人看那些崇洋媚外的二鬼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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