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7章 大政变易天下惊(1 / 2)
同时朱载坖还多次催促王国光等人,尽快将工商赋税的则例制定好,准备经廷议之后予以公布实施。在朱载坖的多次催促和与这些臣子们的商议之后,大明的工商赋税则例草案终于出炉,按照王国光、庞尚鹏、沈季文等人所制定的这份工商赋税则例,对于大明的工商行业,除了现行的海关关税仍旧保留之外。
朝廷将原本的钞关赋税改为流通税,对其加以定义,当商品从生产地到消费地的转移过程中,只要发生销售行为,就需要缴纳流通税。而钞关也就是朝廷对这些商品进行赋税征收和检查的地方,所有的工商产品,在进行交易的时候,都要按照朝廷所规定的税率缴纳赋税。
商户可以在地方直接向地方州县的课税司局缴纳赋税,也可以在钞关过关的时候缴纳流通税,但是流通税是针对每次交易都要征收的,所以纳税人和货物的实际持有人必须是向吻合的,要是被朝廷发现是不吻合的,就要以偷税论处。
其次是营业税,就是针对工商行业的营业额征税的,对于小的商户,当然可以采取固定税额,但是对于大商人和工场,要根据其营业额征收相应的赋税,同时营业税和流通税进行比较,也可以尽可能的减少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最重要的就是专卖禁榷税,也就是对于朝廷要管制的相应物资或者行业,还有专门的赋税,如酒、盐、糖、茶叶、硝石、硫磺等禁榷物资,有专门的赋税,相关的税率由户部和税务总署负责制定。
除此之外还有财产税,对于那些占有超额房屋、产业的大商人,朝廷也要征收赋税,同时在这次所制定的则例中,还规定了资源税,对于朝廷官营工场暂时不愿开发的中小矿产,准允地方去开采,同时缴纳相应的赋税,同时将耕地转化为住房或者工商用地,也要缴纳相应的赋税。
朱载坖将王国光等人的所拟定的工商赋税予以公布,同时对于大明的赋税制度予以改革,朱载坖明诏宣布实施分税制,朝廷和地方州县要在赋税上进行分配,这点当即引起了朝廷和地方的激烈争论,各地的地方督抚乃至州县官员们和朝廷开始激烈的争辩起来的,所争的无非就是这个分税制怎么实施罢了。
地方官员们当然是大肆哭穷,声称现在地方财政困窘,百事难举,朝廷应该将大部分的工商税收交给地方,支持地方官府的建设,而朝廷则是主张加强对于财政税收的控制,以保障朝廷对于地方的控制,同时内阁、户部还认为,应该由朝廷来负责财政的分配,就是地方财政有所不足,也应该上疏朝廷,经过批准之后,由朝廷支给地方资金即可。
朱载坖和朱翊釴案头的奏疏陡然之间就增加了,不管是地方还是朝廷大员的奏疏,都在讨论此事,同时朱载坖还让太子与各个商业行会商量,听取他们对于工商赋税征收的意见,主要是征收办法和怎样打击逃税的问题。
而对于朝廷之上的争辩,朱载坖也召集重臣们予以讨论,现在地方和朝廷都要求扩大自己的财政权力,增加自己对于赋税支配权,对于朝廷和地方的激烈讨论,朱载坖当然也是心知肚明的,大家都很清楚,工商赋税是一块大蛋糕,朝廷和地方当然会为了此事予以争执,这点朱载坖是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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