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日记(2 / 2)
相关内容都做了标记。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整本日记有一半的内容都是关于郭素云的,其中有三分之二涉及到原主因为各种原因给郭素云钱的。
零零散散加起来,光是这本日记,大概在原主14岁到16岁,两年间给了郭素云两百多块。
当然,14岁之前的日记也有,只不过那时候苏广才苏广为还没上班,挣的钱不多,给原主的零花钱也少,加起来只有183.7元。
在这本日记最后一页,终于写了关于谢霖轩的事,日期是1973年3月20日。
苏染染想了很久才反应过来——这是四年前谢时晏送双胞胎回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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