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稳定人心(3 / 3)
和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把住权力、金钱、交往、人情方面关口,当好廉洁自律的模范。”
最后,王鸿涛讲到了关键:“同志们,镇北区的政治生活发生了一件大事,想必大家都清楚,可以说因为某些人的违法乱纪行为,严重破坏了镇北的政治生态,在坐的很多人可能牵连此案。
对已经犯了错的同志来说,是主动找组织,还是组织找上门,是一个绕不开、躲不过的紧迫问题。
十字路口的选择,往往决定以何种身份走完一生。
回避现实无济于事,自欺欺人更不可取。
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这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王鸿涛停顿了一下,喝了口水,继续说:“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犯错误的同志的一贯方针。
《党章》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而且,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以及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治病为了救人。
党纪处分的目的不是要打垮一个党员,而是把他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尽量避免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这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过去犯下错误的同志,并非无路可走,光明大道依然有得选。
面向组织,往前一步是黎明。
对党忠诚,主动交代,就不至于无可救药,就可以争取新生的机会。
只要迷途知返、痛改前非,洗心革面、脱胎换骨,包袱可以卸掉,人生可以重来。
反之,背向组织,往后一步是悬崖。
对屡教不改、执迷不悟、冥顽不化的党员,组织只能使出霹雳手段,令其为欲壑难填、刀口舔血、走火入魔付出高昂代价。”
“从今天开始,纪委的大门向大家敞开,给大家10天的时间交代自己犯的错误,区级领导主动向我说明问题,其它同志去区纪委。
我在此向大家保证,只要主动交代问题,一定给予规则内最低处罚,或者免于处罚。
10天过后,这条通道就将关闭。
我的话讲完了,希望大家能走正确的道路!”
现场顿时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有些人低下了头颅,有些人陷入了沉思,有些人眼含热泪,更有些人散会后直接去了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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