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五章无敌主角发挥特长(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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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200万悬赏纯属搞笑,男主杀了维果一群手下,补偿金感觉都不只200万。

最离谱的是,女杀手柏金斯刺杀约翰,说维果给她四个金币破坏大陆酒店的规矩。

之前约翰在家找人收尸,给的金币都不只四个。

魔改后梁坤压根没有提一个金币的价值是多少,如果是值50万的话就太扯淡了,那样收尸的团队明显是最有钱的。

在被追杀的过程中,约翰也受了一点伤,为了救一个被卷进来的无辜小孩。

他并不是一个没感情的人,所以他在不到30岁时就退出了,想过平凡人的生活。

哪怕温斯顿想让他回去帮忙,他也拒绝了一次,结果被逼了回来。

不过他也享受杀戮的滋味,杀人是他的本能。

最后的大战,约翰把杀人技发挥到了极致,子弹打光了,捡别人的枪继续杀。

他能把任何东西当成武器来使用,基努版约翰只是一个普通人,梁坤则是真正的“夜魔”

如果漫威那个号称“夜魔侠”

的律师和约翰单挑,绝对是赢不了的。

偏偏梁坤的动作戏看起来很真,反派并非都是傻子,只是拿他没办法。

电影有很多广角长镜头,把整个战场拍进去。

他不只是有功夫,还有战术。

找掩护,射击杀人一气呵成。

原版最后大战让维果和约翰强行五五开,严重减分。

魔改版只剩下维果的时候,他用了激将法,说要和约翰单挑,赤手空拳,不用枪弹。

约翰把枪扔在了地上,维果却抽出了一把刀来。

这把刀比原版的匕首威力大多了,又粗又长,属于军用的匕首。

维果连续刺了几刀没有伤到约翰,忽然没了力气。

他的脖子上被插了一根铅笔,缓缓的坐在了地上。

约翰早料到维果不会真的赤手空拳和他肉搏,但近身的情况下,就算对方有枪,赢的人也一定是他。

“再见,维果。”

留下这句话,约翰转身离开了。

结局和原版一样,约翰闯进了一家宠物店,用缝合器自己缝合了伤口,还偷走了一条狗。

妻子最初送的是比格犬,是一种很黏人的狗,寄托的是妻子对约翰的感情。

结尾约翰领走的是比特犬,这种狗性情凶狠,被称为狗中第一猛犬,和他本身的个性合拍。

这说明他已经想通了,决定找一个新的心灵寄托,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也要活下去。

在影片的结尾还有彩蛋。

有人听说约翰-威克重出江湖了,拿出了徽章想要找他帮忙。

徽章就是一次性的卖身契,可以让杀手帮他一个忙而且不能拒绝,这预示着还有续集。

电影结束,影院里的观众们纷纷鼓掌。

这部电影的剧情非常简单,就是一个为狗子复仇的故事。

这当然没什么深度,但是观众们看了以后都觉得特别爽。

梁坤塑造了一个无敌的主角,但他又不是《赶尽杀绝》里“胡萝卜侠”

或《撕裂的末日》里约翰-普雷斯顿那中无敌。

那两人根本就是超能力,动作设计太扯淡了。

梁坤用的是真功夫,无论射击方式还是徒手格斗,全是现实里能做出来的。

哪怕他用铅笔杀人,现实里也有。

铅笔杀是常规的士兵训练,特种兵肯定都会。

他无论用哪种枪械,动作都无比专业,只是没有用实弹罢了。

有很多电影的一个槽点就是子弹怎么着也打不完,这部电影处理的相当真实。

约翰的子弹是有限的,换弹夹速度快是他的特点。

最后大战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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