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警方据理力反驳(2 / 3)
。”
张维打断:“我关心的不是你怎么找到的,而是怎么取的。没有录像,谁能证明你不是在实验室里随便塞进去的?”
旁听席传来低语。
林悦没停顿:“样本提取在P2级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柜体自带记录系统,记录操作时间、舱内压差、紫外消毒周期。提取工具经高温灭菌,使用后立即封存待检。样本容器贴有唯一编码标签,与送检单、操作日志实时同步。”
她调出一段视频:“这是安全柜内置摄像头拍摄的操作画面,因不对外传输,未接入主监控系统,但数据存储于独立加密硬盘,可当庭播放。”
画面清晰显示她和助手穿戴防护服,开箱、取样、封管、签字全过程。时间戳与物证移交日志完全吻合。
张维皱眉:“这算什么?自证其说?”
“不算。”林悦声音没抬,“但如果你质疑科学流程,我可以继续。样本从提取到送检,全程处于温控链,运输箱内置记录仪,显示温度始终维持在2-8摄氏度。抵达技术科后,由两名法警与我三方核对封条编号,拍照存档,再录入系统。整个过程,物证编号不变,责任链条清晰。”
她翻到最后一页:“这是设备校准证书,由省计量院出具,有效期覆盖整个操作周期。如果你认为这些还不够,我建议你亲自进一次生物安全柜,试试看能不能在不触发警报的情况下替换样本。”
旁听席有人轻笑。
张维脸色微变,但很快恢复:“情感不能代替程序。我们不是在攻击你个人,而是在维护规则。”
“规则不是用来钻空子的。”林悦直视他,“如果你真关心程序,那就承认——封条完好、日志完整、环境受控、操作可追溯。这四项都满足,你还想否定什么?是不是只要没有镜头对着你,你就永远能说‘可能被换了’?”
法官敲槌:“请保持专业。”
林悦坐下,呼吸略重,但眼神没闪。
公诉人转向郑宇轩:“请说明物证押运与存储的完整性。”
郑宇轩起身,接过赵亮递来的平板。他走到展示台前,调出一张时间轴图表。
“这是物证箱从现场到实验室的全程记录。”他指着第一段,“押运开始,两名法警签字,封条编号0472,红外报警激活。抵达技术科,时间14:03,监控显示箱体进入专用通道。”
他滑动屏幕:“14:03至14:20,空调系统重启,主监控中断。但指纹锁日志显示,此期间无任何开锁记录。红外报警系统独立运行,未触发。法警交接记录显示,两人全程守在门外,未离开半步。”
他又点开一段数据:“14:20监控恢复,物证箱仍在原位,封条未动。14:21,林悦与技术科主任双人开箱,全程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耗时17分钟,结束后立即重新封存,编号0472-1,移交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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