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辩护律师施干扰(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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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该证据应予排除。”

    公诉人起身回应:“监控中断系空调系统重启所致,物证箱所在区域设有红外报警与指纹锁,期间无任何人接近。技术日志可证,样本提取全程在标准环境下进行,操作人员具备资质。”

    “技术日志是警方内部记录。”张维声音不高,但字字清晰,“不能替代独立监督。我们不是在质疑警方的专业,而是在维护程序正义。一个被污染的证据,哪怕指向真相,也是毒树之果。”

    法官翻看材料,没立刻回应。

    郑宇轩坐在证人席后,翻开笔记本,笔尖悬在纸上。他记得林悦说过,胎毛是从丝绸襁褓的纤维夹层中发现的,用激光共聚焦显微镜定位,提取时全程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这些细节,现在成了必须补上的漏洞。

    “调取指纹锁日志和法警押运记录。”他低声对赵亮说,“交叉比对时间点,必须证明那十七分钟没人碰过箱子。”

    赵亮点头,悄悄退出法庭。

    视频播放被暂停。法官宣布暂时搁置该证据的采信,待进一步核查。

    公诉人转向人证环节。陈建国的名字被念到,他从旁听席站起来,手扶着座椅背,慢慢走向证人席。

    张维忽然开口:“法官,被告申请陈述。”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孙强第一次主动站起来。他整理了下衣领,声音平稳:“我只是帮人运货,不知道箱子里是孩子。货主是陈某,十年前就死了。我收的是运输费,不是人贩子的钱。”

    郑宇轩笔尖一顿。

    这话说得太过流畅,像排练过。孙强之前一直沉默,现在突然开口,还精准提到陈某的名字——一个本该只有警方和内部卷宗才知道的中间人。

    他迅速记下:语调平稳,无紧张性停顿;左手扶桌边缘,掌心朝下,无出汗迹象;坐姿比前次庭审更放松,肩膀下沉。这不是自发供述,是有人教的。

    “申请调取看守所会见记录。”他低声对公诉人说,“查张维和孙强的会面时间。”

    公诉人皱眉:“律师执业保密权……法院未必批。”

    “试试。”

    陈建国站在证人席,手抖得厉害。他张了嘴,却没发出声音。

    张维转向他,语气突然温和:“陈先生,您女儿被救出时,确实让人动容。但情感不能代替证据。您有没有想过,警方提供的这些‘证据’,可能并不像表面那么可靠?”

    陈建国愣住。

    “他们说孩子在冷冻舱里抓墙,可那三道划痕,有没有可能是工具制造的?他们说DNA匹配,可提取过程没人看着,谁敢保证没换样本?”

    “你闭嘴!”陈建国猛地拍桌,“我女儿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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