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殴杀(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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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表情的脸:那蒙着灰霾的双眼里,没有些许的感情。

    [客户]不分男女,不分老幼。对约翰·窦这样的外勤来说,性别与年龄都完全不在考量的标准之内:

    进入肉搏阶段后、只有如何更快地瓦解对方的反抗能力这点,才是他全部的思考方向。

    咕-咳!

    血水与过多的唾液在[客户]的口腔里翻卷,倒灌进气管、呛得她几乎窒息:

    但接着,她连被自己的血液呛死都做不到了。

    约翰·窦在[客户]的身体上膝行、直到将两边膝头分别压住她被碎牙划得稀烂的口部,与喉头。他开口了,声音里带着气喘与痰音,那是老烟民在剧烈运动后的声响:

    “我大学打过NCAA的锦标赛,在亚利桑那州;中文是全美大学体育协会。轻重量级、没拿过牌,只有摔跤第四名;但是很够用。”

    他望着那双因充血而逐渐溢满红色的眼白,还有变得青紫的脸孔;从后腰重新掏出配枪、按开保险,抵在客户的额头上:

    “后来还学了散打、巴柔、桑博和泰拳。拳馆的人都说我该去打综合格斗比赛.那时候我还没干这行。”

    他并不觉得[客户]还有余力分辨自己所说的话,但约翰·窦就是爱和这样的对象聊天。

    第一,是为了转移对方的注意力:虽然档案上没有记载,可若是[客户]身上的迷狂表征已经显现、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便有利于降低表征强度,甚至抑制。

    第二则是约翰·窦确实有段时间没和其他人好好谈心了。

    平时的他并不爱谈论自己--至少看着李查克那张脸,他是开不了口的——但面对之前那些客户的尸体却能够侃侃而谈:根据人力资源经理为他指派的心理治疗师所说,这是安全感缺失的一种表现。

    但心理治疗师究竟真的是“让约翰·窦找到自我疗愈的方法”;还是进一步挖掘他的心理创伤、好增强迷狂表征的强度.约翰·窦自己是搞不明白的。

    这次不是尸体,对他来说也算是个突破了:

    或许是因为对方的年纪看起来那么年轻,在办公室呆的那些年月、令[客户]的脸上还带有些许的稚气-——

    嘶--嘎。

    身下的[客户]逐渐发出不似人声的怪响;窒息已经令她濒临死亡。

    约翰·窦忽然转开了身体重心,把重量放回抵在地面的脚尖:

    “给我真正的包裹,你能活着走。你入行太短,也没做过外勤。藏不住的。”

    这是假话、但也带着点真:他需要的不仅仅是包裹,还有信息--以及获得信息之后的保密性。至于为什么还和[客户]说这么多约翰·窦或许也搞不懂,可能是心理治疗师真的有所帮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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