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掌上明珠(6 / 12)

加入书签

  这种想法让明珠的警惕心消弥不少,甚至脑子里还在思索——

    这个小哥哥看起来这么年轻,或许是某个公司新入职的后辈?所以才被派来到这么偏僻的小巷里做什么事吧,好可怜。

    面前的青年带着笑容问她:“小姐,你是今天刚进镇上的游客吗?”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刚来?”明珠诧异,游客的身份很容易辨别,但时间又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青年笑意更深:“如果你是之前来的,我不会直到今天才发现你。”

    他的话让明珠有些听不懂,但是青年既然有和她聊天的意向,她就忍不住好奇:“这个巷子里是什么店呀,好玩吗?”

    “嗯?”青年偏头望了望,然后笑道,“里面不是店铺,是一家旅店。旅店老板老了,又不愿意出门,我和他还算熟悉,所以偶尔会给他送一些书看,好让他别那么无聊。”

    “哦……”明珠依稀觉得青年对她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有点奇怪,便回过神来问他,“对了,你叫住我是想说什么?”

    青年盯着他,勾唇,十分绅士地行了一个老派的礼节:“叫住小姐,是想请问小姐叫什么名字。我是方宵,来自南水镇方家,我想认识一下小姐,因为我好像……对小姐一见钟情了。”

    一见钟情?怎么会有人这样一本正经的,又认真又随意地告白啊。

    明珠当时大概是觉得荒谬的,也可能是觉得过于突兀,被吓到了,她慌慌张张地摆了摆手,留下一句别开玩笑,就转头跑了。

    ……

    后来一小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明珠在将故事转述给虞幸的时候就说,她只觉得恍惚,一点印象都没有。

    再醒过来的时候,她正坐一间茶楼的二楼,身穿一件洋装小制服,头顶带着歪斜的小洋帽。

    一窗之隔的楼下,便是百宝街主街的街景,女人们大多身穿旗袍,男人们则大多身着西装,只有街边小贩穿的衣服较为廉价,阶级分明。

    坐在她对面的是她认识了许久的笔友,同样西装笔挺,俊美的脸几乎让人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存在的容貌。

    两人因在同一家报社上发表的评论意见相左,展开了争论而结识,一直以来都是书信联系。

    在信中交流得越多,明珠越觉得其实这位笔友的见识和谈吐丝毫不弱于她,头脑清醒,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是个非常有内涵的人。

    她早就对这位笔友心生好奇与爱慕,不过没有见到真人之前她是不会沦陷的,如今正好得空,她和笔友约好了在南水镇见面,这是笔友的家乡,也是笔友如今正在工作的地方。

    万万没有想到,只是靠谈吐就已经让她心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