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提携也是成人之美(1 / 3)
刘汉山正要想进一步行动,马高腿在外面喊:“汉山弟,你出来一下。”
堂屋里一帮人见证了测八字,挑选结婚的良辰吉日后,算是完成了使命。
女方的几个舅舅当然是为樊玲珑说话,话里话外旁敲侧击举例子,说村里谁家姑娘订婚,男方买了八棉八单的衣服,鞋子,还有金银饰,银元金条,能值一千个大洋,一街筒子人都羡慕。
有人接茬说:“你那彩礼不算多,我们有个亲戚男方不光买来半辈子穿不完的衣服鞋子,金银饰,还在县城给闺女买一套明三暗五的瓦房一座,送了一挂马车代步,人家父母那才脸上有光。”
这事儿不知真假,但是话说得你不由不信。
天下有钱人多的是,不要说买房送轿子,就是送汴梁一条街也有可能。
刘德全和刘曹氏没法接这个话茬,本来刘家就是一般庄户人家,吃喝不愁,家底不厚,没法与那些有钱人相比。
何况,经过这段日子反复折腾,刘家的家底已经掏空,找人借钱都借不到了。
今天刘家带的彩礼着实不多,只有两套单棉衣服,里面放了五块银元,这个彩礼数目在乡村订婚算是最少的了。
刘家那这么多彩礼,主要是刘曹氏不想花费太多。
当地男女青年订婚有逆势行事的风俗习惯:谁家里穷,儿子多,小伙相貌身材不抗将,女方要的彩礼越多。
如果小伙相貌英俊,家里生活富足,倒不用花钱,不愁娶不上媳妇。
春去秋来一百年,风气依然如此,丝毫没有改变。
刘曹氏对自己儿子刘汉山的婚事有着独特的见解。
她觉得刘汉山一表人才,聪明能干,自然不想让他花费过多的金钱在娶媳妇上。
作为家中的长子,刘曹氏希望他能以身作则,节省开支,为后续的兄弟们订婚树立一个榜样,确立一个标杆。
这些只是表面的原因。
刘曹氏内心深处,对儿子挑选的媳妇樊玲珑并不满意。
她心目中的理想儿媳妇是那种粗壮有力,能打能跳的姑娘,就像邻居家的侯玉婷。
那个姑娘一顿饭能吃五个馒头,地里家里的活儿能顶三个男人,这才是刘曹氏心中的理想人选。
刘汉山看上的却是樊玲珑。
樊玲珑细腰如螳螂,双腿如蚂蚱,吃饭像是喂鸟一样,说话声音细若蚊蝇。
在刘曹氏眼里,樊玲珑无论做什么都显得那么娇弱,无法让她满意。
刘曹氏故意在彩礼上节省,希望樊家能看不上这些微薄的彩礼,主动提出分手。
这样一来,刘汉山便无话可说,刘曹氏也能顺理成章地摆脱这个让她不满的儿媳妇。
然而,刘曹氏的算盘能否打响,樊家是否会接受这个现实,刘汉山又是否会同意父母的意见,这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马高腿听了他们话语里有话,就是凑猴上树,逼着刘家多拿彩礼,不然就丢人现眼,说不定婚事难成。
马高腿就是人肚子里的蛔虫,他知道刘家不好搭话,这黑脸老包的戏得自己唱了,得罪人的角色要自己演了。
他倒上满满一茶缸白酒,站起来作揖拱让一圈:“大舅,表叔,还有几个哥哥表亲,刚才你们说的话我都听清楚了,这是在戳刘汉山的脊梁骨哩,在剌刮刘家哩,别以为我们听不明白。
这桩婚事是我马高腿攒措的,事儿办好办不好,跟刘家人无关,都是我的错。
你们不是说谁家彩礼多,脸上有光彩吗,你们知道吗,那是卖闺女,男方是买媳妇哩。
凡是花大钱嫁闺女买媳妇的人家,男方肯定有缺陷,女方身体不全换。
我家有个弟弟傻三,今年十八岁了。
谁愿意把闺女许配给他,我们马家愿意出两千块钱,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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