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猝死重生(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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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记忆。

    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受一个姐姐的照顾,二人相依为命。

    孤儿院的孩子没有自己的名字,小花,小草,石头,碗儿这些便是她们的名字。

    姐姐从小长得好看,之前被收养过但是后来又不知为何被退了回来。

    回来后,她将妹妹的脸涂黑。

    让她不要总是在人前露面。

    等到姐姐长大至十二岁,到了离开孤儿院的时候,她强硬的将妹妹也带走了。

    在这种落后的小县城里,对于童工的监管不是很严,只要你愿意,还是能找到一些零散的活干。

    于是二人就这样相依为命,并且姐姐给自己起名为江千雪,妹妹名为江千忆。

    直到姐姐十六岁那年怀孕了,江千忆问孩子爸爸是谁,她也缄口不言,本来计划打掉,毕竟她们的生活已经很难维持了,但医生说因为从小身体不好,这次若是打掉,不仅会给身体造成很严重的损伤,以后这辈子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希望她们慎重考虑。

    总之,最后姐姐还是选择要生下那个孩子。

    谁知九月份的时候,姐姐不幸遇上了车祸,被迫早产,发生了血崩。

    孩子顺利生下来了,是个小男孩,但是姐姐仅仅看了他一眼就离开了。

    事后醉酒的车祸司机被判罚了五十万,钱款下来后交给了江千忆。

    当时还只有十二岁的江千忆带着一个刚出生的小孩,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尽管命运多舛让她心智早熟,但再怎么说遇上这样大的事她也解决不了。

    自己照顾了小婴儿一个多月,但她实在是没有什么经验,好几次自己和小孩都病的不轻。

    最后,她将婴儿放在了孤儿院门口,在襁褓里裹了一张写着他名字“江玉竹”的纸条,自己则带着五十万离开了。

    因为她知道,即使将钱留给孤儿院,最后能花在小孩身上的也不会有多少。

    根据原主的记忆,她一开始是打算将钱留着,等孩子长大后再交给他。

    可是十几岁的小孩,没有什么定力,在社会遭受了过多毒打后,原主还是动了那笔钱,这些年消耗的,已经差不多了。

    她一开始还会心怀愧疚,有些胆怯,害怕见到那个男孩,可越往后,她潜意识开始让自己遗忘那个孩子的存在。

    到现在,她已经26岁,那个孩子如果还在,应该14岁,在上初中的年纪。

    江千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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