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判决书(1 / 4)
以下为判决书全文,大概两章,不想看的可以直接看278章,278章为精炼版。
看了276、277章的就不用再看278章了。
同样的,也可以略过这两章直接看278章精炼版判决书。
玄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0)玄0105刑初1611号
公诉机关:玄商市人民检察院。
一、被告人基本信息及案件程序
(一)被告人基本信息
被告人庞立春:男,汉族,1951年出生,中共党员,原系江北省玄商市市政府副市长、玄商市公安局局长,户籍地为玄商市老城区。
因涉嫌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滥用职权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枉法罪,于2010年5月7日被玄商市市委巡察组留置,同年5月9日被刑事拘留,5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玄商市看守所。
辩护人张律,来自玄商市向阳律师事务所。
被告人薛军:男,汉族,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原江北省玄商市市委秘书长,户籍地在江北省玄商市开区。
因涉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于2010年5月22日被留置,5月日被刑事拘留,5月29日被逮捕,羁押于玄商市看守所。
辩护人李律,就职于玄商市向阳律师事务所。
被告人李春来:男,汉族,1950年出生,中共党员,原江北省玄商市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户籍地江北省玄商市老城区。
因涉嫌贪污罪、罪,于2010年5月22日被留置,5月24日被刑事拘留,5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玄商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律,系玄商市向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长河:男,汉族,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原玄商市帝和置业集团董事长,户籍地玄商市老城区。
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于2010年5月7日被留置,5月9日被刑事拘留,5月15日被逮捕,羁押于玄商市看守所。
辩护人赵律,来自玄商市向阳律师事务所。
被告人沈禾钩:男,汉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原江北省玄商市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户籍地江北省关封市祥符区。
因涉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贪污罪、罪,于2010年5月7日被留置,5月8日被刑事拘留,5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玄商市看守所。
辩护人韦辅基,任职于长安华律律师事务所。
被告人李长生: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原江北省玄商市华夏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玄商分行行长,户籍地玄商市老城区。
因涉嫌徇罪,于2010年5月7日被留置,5月8日被刑事拘留,5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玄商市看守所。
辩护人钱律,来自玄商市向阳律师事务所。
(罪名不是我不写,而是写了传不上去,fq的审核机制每天都能把人气死!
)
(二)案件程序
2010年3月12日,玄商市市委巡察组在工作中现线索,次日即对本案立案调查。
玄商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玄检刑诉[2010]1549号、1550号、1551号、1552号、1553号、15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庞立春、薛军、李春来、李长河、沈禾钩、李长生共同犯罪,并于2010年7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玄商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崔双剑等四人出庭支持公诉,六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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