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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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他怕我寻死。

    这一点,我很确定,也就把针管对准颈下的大动脉。

    盛少泽应该是受伤了。

    他捂着那处,脸颊红肿的瞪着我。

    “好好好!”

    “阿锦,好得很啊,你当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盛少泽说罢,随即摔门离去。

    我握着手中的针管,滑坐在地上。

    没有手机。

    无法向外求救。

    也没有人察觉我不见了,接下来该怎么自救?

    我绝望的望着窗外。

    翌日上午。

    盛少泽再出现时,脸上的红肿已经消退了许多。

    他挥手叫人拿到我面前的东西,我一眼认出,那是苏暮暮最喜欢的蝴蝶发夹。

    上面的澳白珍珠,还是从盛晏庭送我的手串之中拆下来的。

    是我和苏暮暮一起做的。

    当时,苏朝朝很是不理解的说:真是弄不懂,你们女生怎么会喜欢这种花里胡哨的饰品。

    苏暮暮撅着小嘴,拎着苏朝朝的耳朵,就开始畅谈人生。

    我那话少又高冷的儿子,最终被自家妹妹,训得一楞一楞的。

    温馨幸福的画面就像发生在昨天。

    可一转眼,早已经物是人非。

    望着面前的蝴蝶发夹。

    我鼻腔一酸,真的好想好想他们啊。

    盛少泽在这时笑着威胁我,“这一次我带来的只是发夹,你猜下次,还会带来什么?”

    我冷笑一声,“盛少泽,你以为这样就能威胁到我么,告诉你,我巴不得你现在就去把朝朝暮暮给绑了,因为只有那样,才会惊动盛晏庭,才会让盛晏庭起疑,最好再让顺着朝朝暮暮这条线查到你头上,到时候什么陆蔷薇马蔷薇的,长的再像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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