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归於净土(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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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尤其是,一些吃了人肉的灰狼,习惯了血肉的滋味后,眼睛透漏出对人类进行猎杀的渴望几乎让人不寒而栗。

    就像如今的狼毫山,外边临时牧场上羊群那麽多,可这些游荡的狼竟然在陈珂营地外边不断游弋着。

    它们想干什麽?

    吃了死的,如今更是想要吃个活得?

    反了!反了!

    不去吃羊,而是盯着活人不放?

    陈珂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竟然会将狼的嘴给「养」叼了。

    至于掩埋尸体,四百里的范围,难以计数的尸体,就算是把项春他们当牲口用也干不完!

    思来想去,没办法,之前的命令是陈珂自己下的,眼下他只能自己亲自出手善后。

    况且,整个天下也只有他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处理好这个棘手的问题。

    天生神力也没想到有一天,它第一次大显身手的场景,竟然是用来埋尸。

    ……

    荒芜的旷野上,一名裸男在草地上高速奔跑着。

    也就是古代没有高速测速器,否则,绝对能测出那裸男的奔跑速度,已经超过了每小时300公里。

    如此之高的机动性,嗯,大概解释了他为什麽是个裸男。

    比野狼更出色的嗅觉赋予了他精确的寻尸定位功能,恐怖的力量加上黑乎乎犹如狼牙棒的事物,能轻而易举的挖开泥土,并且将尸体埋入深土层。

    路上碰到的狼群更是倒了大霉,因为只是简单的交错碰撞,还在荒野中懵逼的狼群便爆成了一团血雾。

    喂,撞死狼了?

    可惜草原上没人管。

    就这样,到了第三天,狼毫山方圆数百里散落的尸身,才算是重新归于净土。

    某个裸男也重新换上了袍服,屹立于狼毫山的五翅峰上。

    ……

    「一直盯着我干什麽?」

    陈珂看了一眼项冬,后者穿着青袍,双手叠加在纤细的腰肢前,努力装出一副无辜单纯的模样。

    可红到耳根子的水嫩皮肤暴漏了她内心的真实想法。

    「主公,我丶我没盯着您看。」

     「呵。」

    陈珂冷笑一声,没在搭理这个表里不一的家伙。

    毕竟,今天可是来寻宝的。

    处理完了尸体后,馀下的便是散乱在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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