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生辰宴(1 / 3)
七个月前的一个夜晚。
张北辰脱了上衣伏在**,他的后背上是一道道鞭痕,几道旧伤,几道新伤。旧伤结了痂,留下浅浅的痕迹。新伤渗着血,错落地盖在旧伤口上。
常小姐为他清洗伤口。
一双纤细白嫩的小手,握住一块大白布,费劲地拧干。白布上是洗不干净的血迹,水盆兜着一湾浑浊的红。
简欢侍立在一旁,听见常小姐低低的呜咽,夹杂着张北辰困在牙齿里的呼痛声。
换了四五盆水,背上斑斑血迹清洗干净后,露出伤口的本来面目。打得浅的就是一道红痕,打得深的就是一道肉沟,皮肤裂开,露出里面的血肉。
简欢忍着泪水,把药递过去。
常小姐接过,她的手在抖。清洗伤口在抖,上药在抖,包扎在抖,为张北辰披上衣服的时候还在抖。
她不是一个好大夫,或者应该说,她根本不懂这些。可是除了她,他不希望是任何人。
这是他的父亲,张家的家主,含州城里人人敬重的进士老爷张至亭亲手打成这样的。
张至亭是个一州长官,四品州牧,老成持重,威严稳妥,平时看见年轻人勾肩搭背欢声笑语都觉得有辱斯文,若不是张北辰真的惹恼了他,他断然不会如此。
张北辰穿好衣服,布料在皮肤上摩擦过去,一阵阵疼。
他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想抱住她,可是胳膊一抬就会牵动背上的伤口,只好干笑着。
“你别哭。”
常小姐一听他的话,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淌。
“慎之哥哥,你为什么要这样?”
“我不可能去参加院试的。”他敛了笑容,目光坚定。
“可是你辛辛苦苦读了这么多年的书,难道就这样放弃了?”
张北辰一字一句道:“就是因为我读了这么多年书,我才知道不能把我剩下的生命浪费在故纸堆上。”
常小姐泣不成声。
“慎之哥哥,爹不会同意的,他不会的……你不要与爹对着干好不好?”
“所以我不能在张府待下去。”张北辰揽住常小姐的肩,另一只手替她擦去眼泪,“南河,你,跟不跟我走?”
常小姐睁大眼睛。
“我说,我要带你离开张家。”
什么?离开张家?
常小姐没有办法想象,那会是什么日子?流离失所,风餐露宿,被所有人唾骂,被所有人看不起,不能再看见自己的爹娘与弟弟,要离开自己熟悉的一切!像把大树的根全部切断,扔到一个未知的地方,也许没有阳光,也许没有水,甚至没有扎根的地方。
“不,不行。慎之哥哥,我们好好过日子行不行?你去参加院试,就算考不上爹爹也不会怪你的呀!我们,我们能不能好好的……”
张北辰微微皱眉。
她爱他,可她不懂他。
她一直深爱着他。她与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从她记事时他就在身边,她眼里心里一直只有一个他。
可是她始终不懂他。她想要的是安逸的美好生活,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她不明白他的叛逆。
他从来不曾想过要抛弃她。可是如果她不愿意,他也不想把她带上自己选择的路,连他自己都无法预知,这条路到底有多么坎坷。
荆棘丛生,鲜血淋漓。
几天后,张北辰丢下他拥有的一切只身上路。除了一身普通的衣服与一身狰狞的鞭痕,他什么也没有从张家带走。
半年之后,同样的对话又发生在两个人之间。
“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南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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