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短篇小说(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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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赚。

    哎,他们若是同意出版,想想全球几亿册的销量,那家出版社不要赚死。

    算了,他们没有眼光总有其他的出版社有眼光,随后,黄一凡点开了第二封邮件。

    戏剧性的是,第二封邮件也是拒绝。

    怎么会这样?

    黄一凡有一些抓狂,随后,连续将7封邮件全部点开。

    结果,7封邮件全部写着的是拒绝出版。

    甚至,有两家出版社还给了《哈利玻特》戏虐式的点评:“虽然儿童文学不需要很强的笔力,但以您的笔力,还是回去多写几年日记再试着写小说吧。”

    另一家出版社则评价:“这是我看过最狗血的魔幻小说,就像这本小说的名字一样,他是多么的糟糕。”

    坑。

    这些出版社都吃错药了吗?

    有一些不敢相信,但最后黄一凡还是接受了事实。好像前世《哈利波特》的作者罗琳,据说在出版哈利波特之时,也是一波三折,在开始之初,连续遭受到了11家出版社的拒绝。虽然最终出版,但也是几年之后的事情。

    看来,还得研究一下美国出版市场。

    虽然知道《哈利波特》很不错,未来绝对可以狂卖,但问题是自己知道没用,别人不知道。而且,有的时候文学这种东西很奇怪,你说他好,他就好,你说他不好,不好意思,他还真个不好,这也是为什么梵高的画作直到死后这才被发掘。

    聪明的作家并不会总纠结于他人没有眼光,写作不仅需要天赋,更需要对市场的判断。

    譬如,在写小说之前先了解一下美国的出版市场。

    想罢,黄一凡开始在网上查找起美国出版市场的资料。

    几个小时之后,黄一凡对于美国出版市场有了一定的了解。

    原来,美国出版比较看重一个作者的名气,大凡没有名气的作者若要出版,一般都会找到一位知名的作者帮他推荐,比如,让这位知名作者给自己的作品写序。所以,一般不知名的作者将稿子投给出版社,十之**会被拒绝。除非,你的作品非常的经典。

    哈利波特经不经典,当然经典,但是,经典是相对的。哈利波特虽然是一部魔幻作品,但其实也是一部儿童文学,或者是未成年文学。以成年人的眼光来看,哈利波特事实上并不怎么样。

    此外,美国儿童文学一般只流行短篇,4万字就已经是很长的儿童作品了。超过这个字数,一般的儿童没有这个兴趣阅读,也没有这个耐心阅读。很显然,哈利波特不只是长篇,他还是超长篇。如果整个全集加起来的话,那可是几百万字。

    有儿童愿意读几百万字的儿童文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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