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偶遇上(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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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段古:“向有斯人问于我,君何常形瘦如此?我故无言以对然自知事皆有情由:终日耿耿于怀者,或为奇志不得而展,或为标立异不苟于时,或为一时之希望惆怅不得凡此种种,郁郁于怀,终日不忘二十年如一日,每日三思己过而未敢忘修身,衣藏卡片记分而从未间断,至眠也无休付出有报也,以至于穷且益坚,老当益壮!如我之坚强信仰者有几人?甘罗早来子牙迟,也曾慨然:猛虎岂是笼物,一遇风云便从龙!以此为凌云志乎!”

看到邓哲那种超然的、装打尾巴驴的姿态,杨辩差点没一口水喷出去。心大叫,“你妹哟,这丫的,太无耻了,太无耻了,居然玩君子道,当我没看过书是怎么的。”

“你丫就不能不那么无耻,剽窃君子道,就你这样的家伙还君子呢?”杨辩无语。

“人不无耻枉少年,可是哥们长了口好呀,牙一好啊,那胃口就好,这不,服务员都那么有眼力见,菜上来了。”邓哲把金卡小心翼翼的放进了计划书,身的收了起来,转眼就一副庄重的神态。

“古老肉、香菇靠大虾、大闸蟹来……了。”酒店的服务员很是幽默的唱了个喏,一连放到桌子上面三道菜。

可是看到看上去就有食欲的菜肴上来以后,邓哲马上就换了模样,眼睛顿时绿了。

“杨辩,你妹哟,你也太有才了,居然知道我爱吃什么。”邓哲望着桌子上面那看上去就垂涎欲滴的佳肴,整个人好像饿狼传说一样地猛扑了上去,丝毫不顾及形象地大口大口对地吃了起来。

仿佛刚才什么也没有做,仿佛刚才的事情就是一件芝麻大点的小事情。

杨辩笑了,这丫变脸真快。

杨辩忽然觉得,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真正的适应自己给他的任务,才能真正的勇于挑战。

什么时候都不要把精神完全的压到一起,做事情的时候做事情,吃饭的时候就是吃饭,高人啊。

“这传说的大闸蟹,真够味道,啧啧,鲜!”邓哲嗒了好几下嘴,“好吃,真的好吃,和以前吃的螃蟹的味道就是不一样。“

“你怎么不吃啊?你丫的以前不也是个吃货吗?”

看到杨辩只是简单吃着菜肴里面的配菜,邓哲嘟囔个嘴,咀嚼得甚是香甜,小眼睛纳闷地望了望杨辩,眼神闪烁出一种迷惑。

额,这个家伙不是精神病以后信佛了?

邓哲小眼睛一阵咔,好像是认真思考了一下,慢悠悠地说道:“一个这个世界上,做为一个人,做为一个真正的杂食动物……”邓哲打了个嗝,吞咽了一口吃的,稍微地顿了一下,“会吃、懂吃,有条件吃,而且有良好的胃口,能吃得下去,消化得了,那才是幸福。”

看到杨辩认真的听,邓哲意气风起来,他觉得只有这个情况下有成就感,停下了筷子,他继续说道:“人生一世,无非是吃喝玩乐,其他的都是浮云。”

“万物都有生存的意义,素食主义者绝对是心里上的毛病,人本身就是杂食动物,天下间存的美味就是为人而准备的。”

邓哲嘴巴里面塞着一大下子的饭菜,口齿不是那么的清晰,但是,杨辩却听得十分的清楚。

也是啊!现自己已经不需要每天素食了啊!

生命的能量已经是足够,偶尔的吃点没有吃过的东西也应该是不错的。

自己现是人了,做人就要有做人的规矩。

有些事杨辩明明知道做了对自己有好处,可是却不想去作,却迟迟拖着不做。

是什么驱动着人类的行为?

是大脑神经,是自己的内心。

既然心理和生理都不排斥,那么,吃!

杨辩绝对是想到就做,和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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