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挖墙角(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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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好之后,顾恺之四人便告辞离去。

吴郡士人并非扶不上墙的烂泥,只是宥于眼界,再有陆机陆云的前车之鉴,才不愿北上罢了。

但如今,义兴豪强几乎都跟随王愔之北上了,而北方连番大战之后,地广人稀,正是安家的好地方,吴郡士人不肯去,有的是人去。

不想被时代淘汰,只能随他北上,而他们需要的,是王愔之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

显然,王愔之连战连捷的战绩,可以提供这份保障。

其实王愔之愿意带着吴姓士族,主要是吴姓丁口众多,一旦在青州站稳阵脚,可以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进而作为征伐拓跋氏的有力后盾。

而且吴姓士人进驻青州,也可以有效地平衡当地豪强。

嗯!

回去还得跑一趟山阴,说动会稽士人随他北上。

当越来越多的南方士族跟在他后面吃汤喝肉,形成牢不可破的利益集团,刘裕既便在建康再是干的风声水起,都无力对抗滚滚历史大势。

说起来,王愔之所以不愿意留在建康与刘裕争权,只因建康就是一滩烂泥潭,陷在里面,会牵扯诺大的精力。

刘裕在代禅之前,对外只发动过灭南燕与灭姚秦两场战争,对内,则是叛乱此起彼伏,弄的他焦头烂额。

连倚为臂助的刘穆之都不明不白的死了。

王愔之看的清楚,跳出内线,去外线作战,再以外线的战绩倒逼内线,方是切实可行之道。

“郎君,兴男小娘子的阿母来了,正由夫人接待着呢。”

王愔之正暗暗盘算着后续计划时,奴奴来了,神色古怪道。

“哦?”

王愔之心中一动,挥手道:“走,去瞧瞧。”

“郎君你别去了吧,我来的时候,臧夫人正对你破口大骂呢!”

奴奴憋着笑道。

“怕什么,骂两句我能少块肉不成?”

王愔之嘿嘿一笑,就去揽奴奴的纤腰。

奴奴虽然不如薛银瓶那样出挑,却也有七八分颜色,相貌偏于可爱讨巧型,个头不是太高,可身材该凸的凸,该凹的凹。

而且奴奴只比王愔之小了两岁,也是二十的大女郎了,身心皆已熟透,王愔之情不自禁地就把咸猪手伸了过去。

“一边去!”

奴奴一把拍开王愔之的手臂,俏面微红。

王愔之不以为意,笑道:“一会我找阿母把你和丽妃讨要过来,今晚咱们就成其好事,早点给我生个大胖小子。”

“哼!”

奴奴哼道:“郎君先让银瓶姊姊生了再说吧。”

“这……”

王愔之心里有些嘀咕。

是啊,好几年了,薛银瓶都未怀孕。

前世曾有研究,长期骑马对女性生育能力的影响很大,薛银瓶多半是马骑的太多。

“我有了想法,兴许是骑马引起的,但孤例不为证,我需要在你和丽妃身上进一步的验证。”

王愔之认真的点头。

“郎君不是要去看看的嘛,快走吧!”

奴奴红着脸,推了王愔之一把。

王愔之顺手揽住了奴奴的纤腰。

嗯!

一股清新的女子体香扑面而来。

奴奴与薛银瓶类似,不怎么着粉黛,这体香,是真正女儿家的香味。

王愔之也不鼓励家中的女人们使用胭脂水粉,毕竟这时代的胭脂,含有大量的铅,短时间使用,可使皮肤细腻光滑,起美白效用,但长期使用,必然铅中毒。

奴奴扭了扭,没挣开,心儿阵阵颤栗,俏面布满了红晕。

算了!

反正自己和丽妃已经过了最佳的婚嫁年龄,根本没可能再嫁给士家郎君,那倒不如跟在王愔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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