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挖墙角(1 / 3)
约定好之后,顾恺之四人便告辞离去。
吴郡士人并非扶不上墙的烂泥,只是宥于眼界,再有陆机陆云的前车之鉴,才不愿北上罢了。
但如今,义兴豪强几乎都跟随王愔之北上了,而北方连番大战之后,地广人稀,正是安家的好地方,吴郡士人不肯去,有的是人去。
不想被时代淘汰,只能随他北上,而他们需要的,是王愔之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
显然,王愔之连战连捷的战绩,可以提供这份保障。
其实王愔之愿意带着吴姓士族,主要是吴姓丁口众多,一旦在青州站稳阵脚,可以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进而作为征伐拓跋氏的有力后盾。
而且吴姓士人进驻青州,也可以有效地平衡当地豪强。
嗯!
回去还得跑一趟山阴,说动会稽士人随他北上。
当越来越多的南方士族跟在他后面吃汤喝肉,形成牢不可破的利益集团,刘裕既便在建康再是干的风声水起,都无力对抗滚滚历史大势。
说起来,王愔之所以不愿意留在建康与刘裕争权,只因建康就是一滩烂泥潭,陷在里面,会牵扯诺大的精力。
刘裕在代禅之前,对外只发动过灭南燕与灭姚秦两场战争,对内,则是叛乱此起彼伏,弄的他焦头烂额。
连倚为臂助的刘穆之都不明不白的死了。
王愔之看的清楚,跳出内线,去外线作战,再以外线的战绩倒逼内线,方是切实可行之道。
“郎君,兴男小娘子的阿母来了,正由夫人接待着呢。”
王愔之正暗暗盘算着后续计划时,奴奴来了,神色古怪道。
“哦?”
王愔之心中一动,挥手道:“走,去瞧瞧。”
“郎君你别去了吧,我来的时候,臧夫人正对你破口大骂呢!”
奴奴憋着笑道。
“怕什么,骂两句我能少块肉不成?”
王愔之嘿嘿一笑,就去揽奴奴的纤腰。
奴奴虽然不如薛银瓶那样出挑,却也有七八分颜色,相貌偏于可爱讨巧型,个头不是太高,可身材该凸的凸,该凹的凹。
而且奴奴只比王愔之小了两岁,也是二十的大女郎了,身心皆已熟透,王愔之情不自禁地就把咸猪手伸了过去。
“一边去!”
奴奴一把拍开王愔之的手臂,俏面微红。
王愔之不以为意,笑道:“一会我找阿母把你和丽妃讨要过来,今晚咱们就成其好事,早点给我生个大胖小子。”
“哼!”
奴奴哼道:“郎君先让银瓶姊姊生了再说吧。”
“这……”
王愔之心里有些嘀咕。
是啊,好几年了,薛银瓶都未怀孕。
前世曾有研究,长期骑马对女性生育能力的影响很大,薛银瓶多半是马骑的太多。
“我有了想法,兴许是骑马引起的,但孤例不为证,我需要在你和丽妃身上进一步的验证。”
王愔之认真的点头。
“郎君不是要去看看的嘛,快走吧!”
奴奴红着脸,推了王愔之一把。
王愔之顺手揽住了奴奴的纤腰。
嗯!
一股清新的女子体香扑面而来。
奴奴与薛银瓶类似,不怎么着粉黛,这体香,是真正女儿家的香味。
王愔之也不鼓励家中的女人们使用胭脂水粉,毕竟这时代的胭脂,含有大量的铅,短时间使用,可使皮肤细腻光滑,起美白效用,但长期使用,必然铅中毒。
奴奴扭了扭,没挣开,心儿阵阵颤栗,俏面布满了红晕。
算了!
反正自己和丽妃已经过了最佳的婚嫁年龄,根本没可能再嫁给士家郎君,那倒不如跟在王愔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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